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整治力度,深入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对近期查处的4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道明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1月,王道明在明知某公司申请设立养老机构不符合要求情况下,便同意民政局福利科将该公司设立养老机构的行政许可申请提请局长办公会研究,导致该公司设立的某中心获得行政许可并三次申领养老机构补贴69.77万元,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其同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2月,王道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昌黎县泥井镇国土所所长易秉刚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8年4月,易秉刚违反工作纪律,在发现辖区内有违法建设行为之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导致违法建筑仍然建成并投入运营,且违法占地面积过大。对此,易秉刚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易秉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卢龙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第二中队原队长王成光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经查,王成光在巡查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未能及时发现其辖区内某公司非法取土,致使违法行为持续长达1年多之久。对此,王成光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月,王成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海港区法院刑庭庭长董林华履职不力问题。经查,董林华在工作中不正确对待群众诉求,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董林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上述案例表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犹存,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缺失,工作不严不实不深不细。这些问题都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事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压紧压实全面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长期任务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和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与正在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环保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防腐败专项治理等工作结合起来,深挖细查背后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