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石家庄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鹿泉区上庄镇谷家庄村时任村委会副主任谷海山不正确履职问题。谷海山在负责该村民政工作期间,明知低保户谷某某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未向上庄镇政府报告,致使谷某某家庭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违规领取低保金9080元,谷海山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低保金已追回。
2.赞皇县院头镇瓦窑村时任党支部副书记魏庆民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6月,魏庆民在其父魏某某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编写、上报相关资料,违规为其父办理低保,院头镇民政助理田凯峰未严格审核,致使魏某某通过审批违规享受低保金等共计8149.4元。魏庆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田凯峰受到责令检查处理。违规享受的低保金等已追回。
承德
承德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丰宁满族自治县选将营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原站长张国新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3年至2016年,时任该乡民政所所长张国新利用职务便利,与时任该乡偏道子村村委会主任杨小杰(非党员)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8.7万元;与时任该乡娘娘庙村村委会主任左云龙(非党员)共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9.4万元、节能门窗补助资金3万元;不正确履职造成国家损失59.4万元;侵吞低保和优抚补贴8.8万元;挪用危房改造资金5.8万元;此外,张国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张国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张国新、杨小杰、左云龙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财物一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隆化县韩家店乡原副主任科员方树强挪用种植扶贫项目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5年,方树强分管危房改造工作期间,违规申报、发放危房改造资金172.3万元,违规指定供应商以料抵顶危房改造补助款67万元,未认真履职,致使他人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42.4万元;2016年,挪用车道沟村和新兴庄村种植扶贫项目苗木款17.9万元,用于个人支出。2018年7月,方树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滦平县马营子乡石门村村委会原主任范瑞国非法占有扶贫基础设施资金等问题。2017年,范瑞国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扶贫基础设施资金5.1万元。此外,范瑞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9月,范瑞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4.宽城满族自治县塌山乡西沟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郭志文等人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郭志文、村委会主任李竟生、会计孟庆东、村委会妇女主任张雪梅利用职务便利,弄虚做假套取公益林补助资金27.3万元,其中10.8万元被四人占为己有,其余16.5万元用于村集体支出。2018年10月,郭志文、张雪梅、孟庆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李竟生被取消中共预备党员资格,四人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公诉,违纪资金已追缴。
秦皇岛
1.昌黎县两山乡后营村党支部委员司玉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至2014年,时任两山乡后营村村委会主任司玉民,在协助上级政府进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帮助村民司某等人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49万元,2018年8月,司玉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2.卢龙县卢龙镇朱庄子村党支部支委张振河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经查,2013年9月,时任卢龙镇朱庄子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振河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法手段,获得危改资格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75万元。2019年1月,张振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违纪资金已收缴。
3.青龙满族自治县草碾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王玉丰低保工作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8月,王玉丰在收到某村上报的低保名单后,未按照相关规定,对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便审核通过。2018年12月,王玉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