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将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有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全力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方案明确,4月至11月为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阶段。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督促本辖区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重点企业、重点工程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重大隐患要定人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方案要求,要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持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没有落实整治要求而引发伤亡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严格按规定对发生事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核,根据事故级别和安全生产条件降低情况,依法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落实对事故责任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对事故负有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责令暂停执业资格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