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频道 > 全景河北

【图解】清明祭扫要注意!这些行为要被处罚

来源: 长城网  郭红
2019-04-03 09:37:00
分享: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临近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增多,祭扫场所人流密集,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频繁,加之春季大风天气较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那么,清明节引发火灾将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小编了解到,造成森林火灾要负刑事和行政方面责任

点击查看大图

  一、刑事方面

  1、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750亩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115条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服役。

  2、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森林火灾的应当立为刑事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50亩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刑法第397条之规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402条之规定,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行政方面

  违反《森林防火条列》规定,在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等,未引起森林火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清明节出行祭祖的注意事项

  那么,大家清明祭祖时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1、文明祭祖,小心火烛。

  2、祭祖遇到大风天,请勿烧纸、燃烛、点香、燃放爆竹。

  3、祭祖如需烧纸、燃烛、点香,请清理周围可燃物,人要进行守护,待火完全熄灭方可离开。

  4、祭祖烧纸钱、燃放爆竹,请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易燃易爆场所、草原。

  5、如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火灾隐患举报电话96119进行举报。

  6、一旦发现自己身处着火区域,应当使用沾湿毛巾遮住口鼻,附近有水的话最好把身上的衣服弄湿。

  7、判明火势,火苗燃烧方向,逆风逃生,果断迎风跑出火灾包围圈。切勿顺风而逃。

  8、当烟尘袭来时,用湿毛巾或衣服掩住口鼻迅速躲避。

  9、躲避不及时,应选在附近没有可燃物的平卧地避烟,不可选择低洼或坑、洞等容易沉淀烟尘的地方。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清明节出行祭祖,要时刻注意着引发火灾的隐患,一旦发生了火灾,不仅会触犯刑法,火灾情况严重时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希望大家在清明节文明祭祖,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关键词:清明,图解,防火责任编辑:王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