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河北省将对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空气质量开展实时监控,建立排名通报机制;完善降尘监测和考评体系,实行月考核通报制度。
强化监测监控和科技支撑,今年河北省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实施升级改造,增加二氧化氮、 PM10、一氧化碳、臭氧等监测因子,实现省、市、县、乡四级空气质量监测国标六参数全覆盖。
强化联合执法和精准执法,河北省将统筹省、市、县三级环境执法力量,常态化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检察院、河北省法院、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应持排污许可证而未持证的排污企业一律予以停产,对不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依法严格予以处罚。完善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分表计电、远程执法、视频监测等手段,提升执法效能。
今年,各地将根据不同阶段主控污染物和主控污染源,实施重点时段靶向治理和全时段不间断管控。强化春季扬尘管控,4-6月开展扬尘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强化夏季臭氧及前体物排放管控;5-9月开展VOCs治理“回头看”,加强工业企业脱硝设施运行监管,加大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和处罚力度;强化秋冬季燃煤管控和重点行业错峰生产,10-12月开展清洁取暖督查,严查严控散煤复燃,对传输通道城市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科学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强化考核奖惩和追责问责,河北省将完善环境空气质量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加强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考核管理,对履行职责不力,空气质量持续恶化,不能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追责问责。对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恶化、完不成目标任务,强化监督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较多,以及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按照量化问责有关规定,对相关市、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有关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记者段丽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