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4月12日讯(记者 张艺萌)4月12日,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委获悉,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曹肃国,党委委员、副院长牛爱谦,党委委员、副院长徐志欣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曹肃国、牛爱谦、徐志欣违规领取过节费共计1.5万元。此外,曹肃国等人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1月,曹肃国、牛爱谦、徐志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2、深泽县人民法院司机贾义龙“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贾义龙利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先后21次为私家车加油,并从中牟利6.12万元。2019年1月,贾义龙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该院办公室主任张玉青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月,张玉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赞皇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孙力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9月,时任赞皇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孙立军,违规收受他人赠送的价值5000元灵璧石一块。此外,孙力军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19年1月,孙力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涿州市总工会党组成员栾会欣、副主席王雪松、经审主任李建军借公务差旅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5月26日至28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三人到昆明市总工会考察学习。考察学习结束后,三人擅自改变行程到丽江、大理等景点游玩5天,并将旅游费用共计1.44万元在涿州市总工会财务违规报销。2019年3月15日,栾会欣、王雪松、李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已收缴。
2、定兴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主任李田青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李田青办公室面积超标,且违规配备卫生间。2019年3月15日,李田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涞源县第三中学校长杜小娟、副校长曹志强、后勤主任赵东风违规发放福利、奖金等问题。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杜小娟将学校自主经营食堂产生的利润34.5万元,违规用于为教师发放奖金、值班补助和定制服装等。2018年10月16日,杜小娟、曹志强、赵东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