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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国家安全案例之“姜某案”

来源: 无名丰碑  
2019-05-10 15: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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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某,男,1962年生,自幼在长春读书,博士毕业后在某中央国家机关工作,案发前任副巡视员。2003年至2006年任联合国某环境监测部门秘书处(位于东南亚)负责人。2013年4月,姜某因涉嫌间谍犯罪被我国家安全机关抓获。

  2002年底,姜某被单位公派到联合国某环境监测部门担任负责人。由于职务提升、薪酬问题等原因,姜对组织不满,情绪低落。2004年,一名以外交官身份为掩护的某国驻东南亚间谍人员利用公务活动之机和姜搭识。此后,对方对姜进行攀拉,逐步以金钱为诱饵,要求姜提供“信息”。2006年3月姜离任回国前,境外间谍亮明身份将姜策反。姜某回国后,利用经常出国的便利条件,多次与数名境外间谍人员秘密接头,提供情报,接收间谍经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还给姜配备了专用间谍器材用于秘密联络。姜某出卖情报共获约40万美元,搜查时在其家中起获美元、欧元、人民币等多币种现金,折合人民币近200万元。

  姜某被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策反后,向对方提供了大量情报,内容涉及我核安全领域多方面情报信息;汶川地震、北京奥运会、日本福岛核事故等重大事件中,我核设施安全有关情报信息;我与美、法等国开展核电项目合作,我核能开发与应用、气候变化政策和内部考虑等情况,给我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严重危害。经国家保密局对部分涉案文件资料进行密级鉴定,其中机密级、秘密级情报信息共20余项。

  姜某作为国家部委司局级领导干部,在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金钱利诱下,堕入间谍犯罪深渊,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令人警醒。目前,姜某因间谍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关键词:国家安全,案例责任编辑:郑光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