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我省全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截至4月底,全省有51项问题完成整改或达到序时进度要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我省的472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4719件,正在整改2件。
2018年10月18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反馈意见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召开省委常委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了以省委书记、省长任双组长的河北省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成立了省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我省要求各市、雄安新区以及相关省直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全省上下建立健全了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
为不折不扣完成整改任务,我省健全制度机制,严格督导督办。强化整改日常督导、集中督察和个案督办。2018年12月26日至29日,省整改办分别对石家庄、廊坊和邯郸市进行了督导调研;2019年3月27日至4月3日,省整改办会同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和负有督导责任的省直相关部门,对13个市和雄安新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集中督察。此外,充分发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督政职能,我省把整改工作纳入各专员办日常督察重要内容,每个市明确了1名专员办人员紧盯整改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提醒和指导,确保各地整改健康有序开展。
严格销号确认,确保整改落地,我省建立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验收销号制度,明确了销号确认的责任主体、验收标准、工作程序、审核步骤和五级签字要求,确保每项整改工作扎实落地,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当前,我省正在按照整改任务的时限节点,组织全省进行整改验收销号。“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和表面整改,我们将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补齐思想短板,坚决扛起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严防只喊口号不抓落实现象发生。”省整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
我省将强化对重点问题的个案督导督办,做好验收销号和长效机制建立。对已经完成的41项整改问题,认真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和省直督导单位做好验收销号,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归档一个,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同时,我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整改一个问题带动一类问题解决,总结整改成效和规律性认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