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6起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典型案例↓↓
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监督执纪执法问责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有效促进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现将6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邯郸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陈向阳等人擅自批准减免缓缴易地建设费及受贿案件。经查,2012年9月至2017年8月,陈向阳在任邯郸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滥用职权,擅自减免易地建设费,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90.1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开发商缓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提供方便,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8万元。同时,陈向阳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3月,陈向阳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市人防办其他9名涉案人员均被给予党纪处分,其中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2.石家庄市人防办工程处原副处长张玉章利用人防工程改造受贿案件。经查,2005年至2014年,张玉章利用担任石家庄市人防办工程处副处长职务便利,在明知武某没有施工资质(系借用其他公司资质)情况下,在多项人防改造工程的承揽和推进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收受武某人民币447.4万元。2019年1月,张玉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3.廊坊市人防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崔子路违规出租市人防办原办公楼案件。经查,2011年3月,时任廊坊市人防办副主任崔子路在负责市人防办原办公楼出租工作中,在未进行资产评估、未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准情况下,违规将市人防办原办公楼整体出租给王某。2018年3月,崔子路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唐山市人防办工程管理站原站长张进政违反工作纪律出租人防设施案件。经查,2014年12月,张进政利用担任唐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站长职务便利,违反工作纪律,未经市人防办批准,也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将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管理的房产,无偿交由赫某使用。2016年7月,张进政未经财政部门统一招标,个人决定由市人防工程管理站与赫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上述行为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8.05万余元(已全部追缴到位)。2019年2月,张进政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邢台市新河县政府办原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防办主任张增波在人防工程审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案件。经查,张增波任职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任期内开工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欠缴202.31万余元(已全部追缴到位),对任期前开工项目欠缴易地建设费未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尚未全部追缴到位。鉴于张增波能主动交代有关问题,2019年3月,张增波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人防办主任职务。
6.秦皇岛市卢龙县伦亚斌商业综合楼项目、和合家园西区项目未批先建、欠缴易地建设费案件。经查,时任县人防办主任周志军、县住建局副局长董伟等人,履职监管工作不到位,造成2015年开工建设的伦亚斌商业综合楼项目和2017年开工建设的和合家园西区二期工程项目均无任何审批手续,未批先建,造成易地建设费欠缴,共计231.86万余元(已全部追缴到位)。2019年3月,周志军、董伟等6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曝光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卢龙县原农牧局违规、超范围发放补助物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2015年3月,卢龙县原农牧局使用财政下拨的旱作农业技术推广中央补助资金77.67万元采购地膜71590公斤,用于甘薯种植。该局在发放地膜中未建立明细档案,领取手续不完备,未按照项目计划,超范围发放地膜2040公斤、挪用600公斤,其中违规将100公斤地膜发放给县财政局原副局长兼农开办原主任王磊用于自家商品包装和花生种植。2019年4月,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决定,分别给予时任原农牧局长冯伟、时任农牧局副局长沈庆元、时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兼农开办主任王磊党内警告处分;经卢龙县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土肥站站长马向阳政务记过处分;经卢龙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免去冯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2.卢龙长城医院骗取医保费用案件。经查,卢龙长城医院分别于2017年8月、2019年2月,在3名低保户、五保户住院期间,采取多记治疗次数、提高收费标准等方式,累计套取医保基金3216元;核查中发现,该医院在骨密度测定、超声等检测项目中涉嫌造假骗取医保基金25.5万元,其中涉及医保统筹基金18.6万元。2019年5月,经卢龙县卫健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郭敬爽医政股股长职务;经卢龙县医疗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李文浩医保中心副主任职务;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将该医院涉嫌违法骗取医保统筹基金问题及相关责任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昌黎县十里铺乡耿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齐景泉擅自将村内荒山对外承包,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2013年6月,在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该村村委会与杨某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承包款直接用于抵顶村内修路工程建设款,直至2015年1月记入村账,造成不良影响。齐景泉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4月,经昌黎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齐景泉党内警告处分。
衡水市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1.武邑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路军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衡水市桃城区南门口小学原校长仝世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山市古冶区通报两起典型案例↓↓↓
1.唐山市第三十二中学校长徐淑平违反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9月至11月,唐山市第三十二中学共有5名教师因子女考上大学举办升学宴(含2名校领导),1名退休教师举办搬家宴,徐淑平作为该校校长,本应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可徐淑平未正确履行职责,碍于情面对于本校教师举办的升学宴、搬家宴等没有及时有效制止,反而参加并给予礼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2019年5月,徐淑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冶区分局建管科(原古冶区规划分局审批科)工作人员张斌(人事代理)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5年区规划分局建管科在办理某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张斌作为审核人,未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审核程序不严谨,在未核实盖章真伪、未向区人防办沟通核实的情况下,就对该项目予以审核通过,致使该项目在未经人防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张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区纪委监委责成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古冶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张斌进行严肃处理。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霸州市王庄子乡任庄子村原党总支书记任根旺,犯挪用资金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霸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任根旺开除党籍处分。
出处|综合自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廊坊纪检监察网、衡水市纪委监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