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一直没能贷到款,现在贷款5000元拿到手了,准备搞养殖。这都得感谢咱纪检监察干部,真是为咱老百姓撑腰作主……”怀安县怀安城镇张家屯村扶贫互助社的贫困户李大爷竖起了大拇指。近日,在怀安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怀安城镇张家屯村违规发放的扶贫资金又重回到扶贫互助社,并且贷给了有需要的群众。
张家屯村扶贫互助资金之前哪儿去了?
前不久,怀安县纪委监委接到一条线索,反映张家屯村党支部书记张永有涉嫌违规发放扶贫互助资金,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启动核查。
经查,张家屯村扶贫互助社以本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为主,按照自愿、自主、互助的原则吸纳社员,扶贫互助资金主要用于贷款给能增收的种植养殖类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入社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村党支部书记张永有为该村扶贫互助社的法人代表。
通过调查,核查组发现,很多扶贫互助社社员从互助社贷过款,每人贷款5000元,且都是张永有办理的,但是社员并没有拿到贷款,而是到了一个叫许导明的人手里。
随后,核查组找到了张永有了解情况,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张永有说出了实情。原来经营供销社和销售化肥的互助社社员许导明是他的亲戚,在国家扶贫资金15万元注入互助社之前,许导明找到了张永有,提出等互助资金到位后,向互助社贷这15万元,利息照付。张永有觉得许导明不是外人,利息又不少给,互助资金贷给他也有保障,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贷给“自己人”。于是张永有就私自同意了贷款的事。
可是按照互助社规定,发放借款最多不超过5000元,许导明又是怎么一下子拿到这么多贷款的呢?原来他平时经常赊化肥给互助社社员,所以很顺利地说服互助社里跟他赊过化肥的28名成员,以他们的名义每人贷款5000元,他自己则贷1万元,而张永有违规为他们办理了手续,刚拨付到位的15万元就一下子被一个人贷空了。
本来以解决贫困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增加贫困户收入为目的的扶贫互助资金,就这样成了某些人优亲厚友的工具。张永有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是落实国家惠民政策和管理扶贫资金的最后一道关,可他却滥用职权,损害了群众的利益。今年1月,张永有因违规发放扶贫互助资金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贷款已追缴并存入互助社。
“群众利益无小事,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我们要常抓不懈,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张家口市纪委监委创新建立了扶贫领域网格化监督体系,着力构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县区纪委监委、乡镇纪委和村级监督哨“六位一体”常态化、全覆盖监督机制。聚焦脱贫摘帽县和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扶贫领域“双随机”监督检查,即通过电子抽取系统,从“全市扶贫领域网格化监督对象名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区域和领域,实现监督常态化。率先在全市农村设立4099名村级监督哨,对扶贫项目、资金、村务公开等内容进行“末梢”监督,定期收集问题和线索。加强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对上级交办、转办、信访受理、监督检查发现等方面问题线索进行严格甄别,凡是属于扶贫领域的全部纳入台账,逐件分析研判。结合联县(区)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一线,加强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今年以来,全市共查结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0件,处理40人,党纪政务处分28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批10件,中央纪委、省纪委交办督办的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