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涿鹿县委原书记高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高薇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淡薄,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向省委巡视组提供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公款购买高档烟酒和礼品;违规变相支付工程款等费用,对国有资产疏于监管,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高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第十一届张家口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张家口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