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近期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的廊坊、沧州、衡水三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省生态环境厅/供图
长城网6月4日讯(记者 张艺萌)6月4日下午,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近期水污染防治问题突出的廊坊、沧州、衡水三市政府进行公开约谈。
约谈会指出,近年来,河北省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18年度地表水优良水体断面比例和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均超额完成国家年度考核目标,同比改善显著;但部分地区水质改善情况仍然不容乐观。今年以来,部分地市多个地表水考核断面连续数月未达到国家和省考核目标要求,部分重点工作推进较缓。
另外,5月份,生态环境部首次通报了全国一季度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并召开一季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会,河北省多个城市被点名。对此,有关各市要切实转变思想,增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为核心,采取更加有效的针对性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
会议强调,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战场之一。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切实加强顶层设计,扭转“重气轻水”思想,着力改变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偏低、措施偏软、队伍偏弱、资金偏少的问题。
同时要科学谋划,系统施治,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抓实各项工作。要盯紧盯实不达标水体和滞后工作,一河一策,一个断面一个保障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聚焦问题抓要害,找准病根开药方。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各自辖区内的专项行动,强化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严惩违法行为;对纳污坑塘要确保整治彻底,严防反弹;对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计划的村庄,分类施策,确保完成治理和管控任务;对入河排污口全面摸排底数,加强监督管理;对水污染治理资金,要确保实现环境效益最大化。要进一步强化督导问效,严格考核排名,对有关责任控制单元实施区域限批,对一些地方不作为、慢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挂牌督办事项久拖不决,河湖长责任严重缺失,水环境质量持续严重恶化且造成社会影响,未完成水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实施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