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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落实减税降费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2019-07-10 09: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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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9日,保定市召开“落实减税降费”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刘洪刚主持,全程实录如下: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刘洪刚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落实减税降费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减税降费重要举措。其中,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广大群众咨询的问题也比较多。为让市民和公众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特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军先生;市税务局所得科科长王强先生;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种朝晖先生。

  这次新闻发布会共有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王局长介绍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及社保费划转情况;第二个环节是记者提问。

  首先请王局长作介绍。

  保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军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7月份恰逢国地税合并一周年,也是落实减税降费工作开展重要时期,我们在这个时候召开发布会,一方面是回应大家关切的税收改革热点问题,另一方面也是期望大家能够对我们“新税务”一年来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税费服务更进一步,切实提升大家获得感、幸福感。下面,就大家关心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最新政策和我们近期开展的一些工作,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先向大家介绍个人所得税方面的内容。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是国家减税降费大盘子里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设立专项附加扣除,调整优化税率结构等,使纳税人的税负普遍得到降低,居民实际收入有所增加,从而增强大家消费意愿、消费能力,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政策主要变化有三方面:一是将个人经常发生的主要所得项目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项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实行按月或按次分项预缴、按年汇总计算、多退少补。二是完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合理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将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设立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三是优化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以工薪所得3%-45%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3%、10%、20%三档较低税率的级距,25%税率级距相应缩小,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保持不变。

  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实施最大难题是涉及范围广、关联性强。对此,我们保定市税务局充分发挥纳税服务职能作用,“找短板、推广度、挖深度”,分阶段、分类型,有针对性开展了政策宣传和培训。

  政策宣传上,实施“对内+对外”、“线上+线下”的融合方式。对内,建立注册抽验微信工作群,加强工作中具体问题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出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对外,建立税企微信群,打包下发实名认证注册流程,解答纳税人注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线上,与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合作,以手机短信形式向全市用户发送公益短信,引导大家准确填报相关信息。目前,仅通过移动公司就发布宣传短信700余万条。同时,我们还录制公益广告、情景剧等视频产品,以富有趣味性内容设计和易于理解的形式开展个人所得税新政策宣传。线下,在办税服务厅开展“问题互动”,增设个人所得税咨询台、绿色通道,供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实名认证流程、政策变化等,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同时,印发宣传海报和宣传彩页,广而告之广大纳税人具体事项,并在宣传资料上注明举报电话,防范身份冒用注册等相关问题。

  培训辅导上,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推出了一整套“专扣辅导大餐”。先后开展了党委委员送新政上门,统发行政事业单位专场辅导,涉外企业专场辅导,“高收入”人群专项辅导,专扣进大学、进医院等多批次、多类别辅导培训活动。截至6月底,共建立个人所得税政策税企交流微信群25个,50人师资专业人才库1个,在全市组织现场培训199场,培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5万余人,其中开展业务政策巡讲27场,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培训45场,对扣缴客户端操作使用巡讲65场,辅导纳税人3万余人次。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其它形式辅导扣缴义务人近10万人次,辅导注册自然人客户端App版纳税人27.74万人,累计发放《新个人所得税法宣传手册》1.5万余份,努力实现新政策辅导全覆盖。

  接下来,再向大家介绍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情况及社保费降率方案。

  根据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拉开了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序幕。

  社保费划转涉及人社、医保、财政、银行等多个部门,数据量庞大,因此,在流程运转和数据衔接上,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召开联席会议20余次,专题研究具体工作推进活动12项,并开展全市社保费基本情况摸底调研12次,通过实地走访,征集诉求、摸底调研,发现并解决共性问题286条、个性问题56条,向上级反馈问题32条,为社保费平稳划转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市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共涉及13个险种,缴费群体包括企业职工、机关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覆盖范围达1000万人。为确保社保费平稳征收,我省对社保费征收暂实行“新、老”两套征管系统并用模式,其中城乡居民两险使用新系统,采用“缴费人自行申报、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通过共享平台电子传递征缴信息;其它险种使用老系统,采用“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模式,征缴信息通过线下传递,定时定期对账,有效的确保了社保费征收划转工作平稳过渡。

  下一步根据省局统一工作安排,我局已提前部署,统一安排城乡居民两险集中征缴工作,并根据省局工作安排对新老系统切换工作提前动员,稳步推进。

  2019年4月份,省政府出台《河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社保费降率最新政策。在此,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方案中的重点内容:

  一是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今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照16%执行。

  二是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自今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继续实施失业保险费率1%政策,其中用人单位0.7%,职工个人0.3%。

  三是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自今年5月1日起,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职工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200%之间选择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费。通过调整社保费缴费基数合理降低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缴费负担。

  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改革是国家减税降费重要组成部分,还利于民、普惠民生。接下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领导下,继续不断强化落实,以更高的思想标准、更严的执行标准,把政策持续落实到位,把党中央、国务院减负“大礼包”不折不扣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手中,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最后,再次对各界朋友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刘洪刚

  谢谢王局长全面、详细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一、河北农民报记者:假如纳税人家人生病了,纳税人家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能否在纳税人的工资收入里做税前扣除?如果能,扣除标准是什么?谢谢

  市税务局所得科科长王强: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纳税人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假如纳税人的配偶或孩子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扣掉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超过了1.5万元,就可以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需要单独按人归集计算,不能把多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混合累计。比如一名纳税人的妻子在一个年度内共计发生医药费用1万元,儿子在一个年度内共计发生医药费用4万元,其妻的医药费用没有达到享受扣除的条件,但其子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超过1.5万元的部分为2.5万元,符合扣除条件且没有达到每年每人8万元的扣除限额标准,因此可以据实扣除,即这名纳税人或其妻子可选择一方申报其子的2.5万元大病医疗扣除。

  二、莲池周刊记者:如果纳税人不是孩子亲生父母,但是承担了孩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这种情况下可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吗?谢谢

  市税务局所得科科长王强:一般情况下,父母负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可依法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对情况特殊、未由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未成年子女,相应的义务会转移到其法定监护人身上。因此,如纳税人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对其负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就可以依法申报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三、保定电台记者:纳税人公司所在地为保定,被派往分公司北京工作,纳税人及其配偶在北京都没有住房,由于工作原因在北京租房,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项目,按照哪个城市的标准扣除?谢谢

  市税务局所得科科长王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地租房的支出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省会城市、直辖市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扣除;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地市级城市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标准扣除;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城市按照每人/每月800元标准扣除。主要工作地指的是纳税人的任职受雇所在地,如果任职受雇所在地与实际工作地不符的,以实际工作地为主要工作城市。按照纳税人陈述的情形,纳税人当前的实际工作地(主要工作地)是北京市,应当按照北京市的标准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四、一点资讯记者:请问税务部门在社保费征收划转工作中,是如何优化服务使大家更便利的?谢谢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种朝晖:一是规范办税服务厅管理。盯紧盯好办税服务厅这个“主场地”,实行领导值班、首问责任、导费分流、延时服务和征期错峰缴费等制度,优化窗口设置、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缴费流程、简并缴费资料,实现税费业务一窗通办,避免缴费人“多头跑”、“往返跑”问题。二是拓宽缴费渠道。推广“互联网+社保”,针对不同缴费群体,实行个性化、多元化、便利化的征收方式,让缴费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目前,我市社保费已开通4种缴费渠道:实体、网上、掌上、自助;5种缴费方式:税务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三是畅通问题解答通道。更新12366社保政策库,对接人社12333和政务12345热线电话。同时加强社保费政策宣传和降率培训辅导工作,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税务社保费业务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开展社保费宣传工作。

  五、保定晚报记者:请问社会保险费交错或交混后怎么办理退付?谢谢

  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科长种朝晖:缴费人多缴、混缴、错缴费款需要退费的,向缴费地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费申请。具体退付流程是这样的:

  (1)缴费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负责受理缴费人提交的退费申请资料,对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

  (2)税务机关社保费主管部门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核,确定申请退费单位的费款已缴入国库,对情况属实的将相关纸质资料传递至社保、医保经办机构;

  (3)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收到退费相关资料后进行复核,按旬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退费申请;

  (4)财政部门根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的退费申请,将相应费款划至社保机构的社保基金支出户。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退费款项通过社保基金支出户退还至缴费人银行账户,就完成了缴费退付。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会后到市税务局采访。

  谢谢大家。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