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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起河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来源: 河北日报客户端  
2019-07-19 15: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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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河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新闻发布会。图为发布会现场。杨强强摄

  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河北省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麦上市后河北小麦市场价格开始持续下降,从6月初平均1.18元/斤下降到目前1.10—1.12元每斤,符合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的“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的启动条件。经报请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河北省于7月19日在除张家口、承德以外符合条件的区域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基本涵盖了河北全部小麦产区。

  今年国家确定的小麦最低收购价水平和有关质量标准如下:按照国家小麦质量标准,小麦共分为五等。以当年新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的最低收购价格均为每市斤1.12元,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750~770g/L (含750g/L) ,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三等以下小麦(不含三等)和质量不合格的小麦不在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由各地组织引导市场化收购。

  预案启动后,所有承担收购任务的委收购过程中,委托收储库点要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即:要敞开收购、随到随收,不准折腾农民;要依质论价、优质优价,不准坑害农民;要公平定等、准确计量,不准克扣农民;要现款结算、不打白条,不准算计农民;要优质服务、排忧解难,不准怠慢农民,让农民卖“放心粮。

  农民或委托收储库点在收购期间遇到问题可以直接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业务咨询电话为: 0311-85814027,案件举报电话为: 0311-85802885。(记者米彦泽、郑晓娟)

关键词:小麦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