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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粉丝给女主播私下转账十万元,这钱还能要回来吗?

来源: 长城网  蔡洪坡
2019-09-09 18: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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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9月9日讯(记者蔡洪坡)9月9日上午,石家庄桥西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女主播和男粉丝之间产生的钱财纠纷案。

  2017年5月份,21岁的北京小伙李某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结识了女主播陈某,陈某是石家庄人,不但长得漂亮,还多才多艺。李某很快喜欢上了陈某,随后,李某常常观看陈某直播,并在网络直播平台上给与打赏,以此表达自己爱慕之情。

  为了进一步表达自己的爱慕之心,与陈某交朋友,李某提出双方加好友的建议。陈某爽快地同意了李某的请求。不过,陈某有还有一层打算,根据平台规则,粉丝的打赏有一部分被平台抽走,如果双方脱离平台私下打赏,将会避开平台的分成规则。

李某转给陈某的红包

  于是双方开始脱离平台,私下联系。在这期间,李某向陈某表达了想要和陈某谈对象的心意,并且在一些特殊日子,频频向陈某发521元、1314元等等这些具有特殊含义的钱数,甚至还在备注中表明爱意。

  就这样,在短短的半年中,李某向陈某共计转账超过10万元。

  就在李某沉浸在爱河之中时,一个晴天霹雳般的事实让他从头凉到了脚后跟。到了2018年,李某发现,陈某在自己的微博上晒出了她和丈夫、孩子的全家照。

  李某惊醒到,原来陈某已经结婚,和他谈恋爱聊天都是在表演。

  转念想到,自己在陈某身上花了一大笔钱,单单是私下给陈某转账就超过10万元,李某愈加觉得愤愤不平。他认为,既然陈某隐瞒了自己有男朋友并且结婚的事实,就应该把他的钱退还。

  而陈某认为,自己并未和李某谈恋爱,是李某一厢情愿,李某给她的转账是自愿打赏的,不予退还。

  僵持之下,李某以不当得利应为由将陈某起诉至法庭,要求归还双方交往期间的钱物。

  法庭上,李某一方表示,陈某以恋爱为由,向其索要巨额财物,并且隐瞒了其已经恋爱并之后结婚的事实,伤害了他的感情,侵犯了他的财物。

  而陈某一方坚称,双方只是粉丝与主播关系,李某的转账是其作为粉丝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的娱乐消费,不应归还。

半年时间里,李某给陈某转账超过10万元

  法庭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总结为双方是否建立恋爱关系,转账发红包的具体数额以及该行为性质是粉丝对主播打赏,还是以谈恋爱为由索要钱物,陈某是否有恶意隐瞒事实的主观性。

  围绕焦点问题,双方再次展开激辩。李某一方认为,521,1314这样的数字足以表明双方是恋爱关系。而陈某一方则认为,不少年轻人给父母、亲朋好友也发这些数字的钱物,单纯以这些特殊数字并不能证明双方是恋爱关系。

  庭审中,双方仍需要进一步补充证据信息,并且鉴于双方民事主体同意进行调解,主审法官主持闭门调解。本案最终结果尚未公布。

  主审法官刘国珑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火爆,主播与粉丝之间的打赏纠纷案件也越来越多。本案非常具有典型性。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应属于赠与,争议不多。但是在网络平台之外,私下的钱财来往究竟是恋爱关系的赠与还是粉丝对主播的打赏,以及能否追回,这些都需要根据双方掌握的证据来判断。“不过要提醒大家,理性消费,适度娱乐,交友时要擦亮双眼,涉及财务转账一定要谨慎再谨慎。”

关键词:钱物,主播,男粉丝,恋爱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