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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2019-10-10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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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0日,石家庄市召开《石家庄市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主持,全程实录如下:

  发布会现场。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很高兴请来了省会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东生先生,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副处长葛路岩先生、科员董晓菲女士,请他们介绍我市无偿献血和临床用血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有请张东生主任进行新闻发布。

  省会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东生: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首先,我代表省会无偿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对全市无偿献血者、志愿者朋友们,以及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血液管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血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始终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血液安全作为保护人民健康、增强人民获得感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健康中国建设统筹部署和推进。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同规划、同落实,有效地推动了血液安全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下面,我将石家庄市有关工作作一介绍。

  一、全面贯彻落实《献血法》大力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献血法》实施21年来,我们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办法,不断加强采供血工作规范化管理,围绕全力保障省会临床用血需求“一个中心”,抓住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两个重点”,坚持“开源、节流、保安全”的工作思路,大力推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基本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城乡的采供血服务网络,我市自愿无偿献血人次由《献血法》实施初期的2.82万增加到2018年的19.38万,增幅高达587.23%;年采血量由21.64吨增加到64.36吨,增幅达到197.41%;采血量在全国452地市排名第六,辖区千人口献血率已达17.97‰,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血液供应、安全质量和临床合理用血水平逐步提高。每年有近11万人因输血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我市已连续9次荣获“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荣誉称号。在2016-2017年度全省无偿献血表彰大会中,我市有8个县(市、区)荣获“河北省无偿献血先进县(市、区)”奖项。

  二、推动无偿献血的组织管理和联动工作机制

  在省、市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围绕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拓宽部门协作渠道,结合工作需要,组织成立并多次调整省会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扩充到25个,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有力夯实了组织工作基础。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政府制发了《石家庄市血液应急保障预案》,省会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与市委宣传部等多部门先后转发了《关于落实加强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关于在全市文明单位开展无偿献血公益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确保无偿献血宣传、组织和发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无偿献血造福社会的公益氛围日益浓厚

  坚持无偿献血宣传先行的思路,推动无偿献血宣传“四进”措施深度落实,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无偿献血的参与和支持。通过深入社区、农村、高校、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讲,利用《献血法》颁布实施纪念日、5·8“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等主题宣传连续举办大型公益活动,吸引了社会群众、团体广泛参与。利用城乡基础卫生服务网络,先后在18个县级医院、198家乡镇卫生院、18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无偿献血知识宣传栏。借势国家卫生城创建活动,在主要城区街头设置无偿献血展板,使我市辖区基层无偿献血宣传覆盖率达到91.5%,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采供血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一是坚持以提升采供血服务能力为核心,采供血机构基础建设和装备水平不断提升,作为保障省会临床用血的唯一一家采供血机构,省血液中心已经实现了血液检测全自动化、核酸检测全覆盖和信息网络自动化。多年来,持续加强固定采血点和献血屋建设,目前,全市23个县(市、区)已设置固定献血屋(房车)20个,县区固定点覆盖率达到77.8%;乡镇流动献血点已达40余个,形成了覆盖县(市、区)、乡、镇、村层次化的献血服务网络,为我市84所临床用血医疗机构提供血液产品和技术服务。

  二是持续深化献血服务措施,全面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省血液中心建立了无偿献血“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上线了电子化全景血液知识科普馆。设立了全省首个专职献血服务热线平台,实现了对献血者献血后回访、政策咨询解答、献血结果反馈和关爱活动等服务的规范化、精准化管理。同时,通过组织血站开放日参观,搭建献血服务网站、微信平台,建立线上宣传和线下联动机制,进一步消除了公众疑虑、增强了支持互信,无偿献血队伍进一步壮大。

  三是持续推进献血便民惠民工程,在2012年实现省内异地血费报销的基础上,我市2014年率先实行了献血相关人用血后血费出院即报服务。

  五、血液日常供应和应急血液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认真落实省会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委、市政府机关每年带头组织“公务人员献血月活动”,有效带动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参与积极性,全市团体单位献血量总占比,已从2011年的不足7%上升到21.69%,进一步巩固了我市血源组成结构,消除了冬夏两季采血淡季的不良影响,有效稳定了我市的日常血液供应基础。

  二是以贯彻《石家庄市血液应急保障预案》为抓手,认真落实“县(市、区)建立起不少于200人的应急队伍”要求,全力建设团体应急献血队伍,全面推动应急队伍组建、应急培训和演练活动。目前,县(市、区)完成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有建制、有档案、有联系人、总数达3500人的应急队伍建档工作。全市应急队伍(含驻石省直单位)的无偿献血应急队员总数达12338人。

  六、血液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持续完善

  一方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血液管理规章、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建立并持续改进采供血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了采供血全过程信息化控制,利用全省采供血联网平台,建立了省内采血间隔和不合格献血者联网核查、屏蔽机制。自2009年起,省血液中心即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对献血者血液的病毒核酸检测,有效缩短了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检测“窗口期”,降低了输血残余风险;血液制备开展了血液去除白细胞、血浆病毒灭活技术,减少经血液传播病毒的危险。我市献血人群的传染病检出率由献血法实施初期的5.04%下降至0.60%,血液质量安全性明显提高。

  另一方面,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管举措,切实提高输血专业人员技术水平。通过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卫生行政部门主导,输血专家、医疗机构多方参与、多元共治的用血治理模式,建立石家庄市临床用血质控中心,借助质控中心启动盲样比对、开展技能竞赛、举办各种培训班等举措,积极探索用血管理的管控机制,大大提高了我市安全用血的水平,全面提升输血科专业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以血液安全保证医疗质量可持续发展。

  七、建立信息追溯机制,保障用血安全

  当前,我国血液供应系统、临床用血依然存在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血液本身含有不安全的因素,不但存在检测的“窗口期”问题,还可能含有未知的病毒和输注不良反应。另一方面,随着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输血安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困扰广大医务人员的难题。

  为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市卫生健康委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规范输血的流程管理,保障用血的安全。并要求医疗机构对确要输血的,进行严格的输血前检查,做好输血前评估以及用血后评价工作,做到操作标准化、工作程序化,加强输血医疗文书管理,确保从血管到血管整个用血过程有据可查,确保临床输血安全。在用血管理中加快推进互联网建设,推进利用“互联网+”拓展输血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输血前、输血中、输血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输血服务模式,推动大数据应用,争取早日实现血液安全监测网络覆盖全市,全面推进“互联网+输血”融合,带动我市用血安全实现大发展。

  八、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临床用血行为

  市卫生健康委严把科学合理用血关口,加强过程监管,强化用血能力评估,全面贯彻实施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石家庄市临床用血能力初审/复审验收检查标准》、理顺了新申请临床用血医疗机构能力评估流程,以严格统一的准入机制为用血安全提供根本保障。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能力三年校验制度,严格用血计划申报,积极建立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用血安全监管机制。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将临床用血安全列入医疗机构考核重点,积极做好用血过程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临床用血管理专项质量控制检查,推行通报约谈制度,对于督查问题整改不力的医疗机构,约谈主要负责人。通过每年定期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临床用血相关制度、应急用血预案和操作流程,促进医疗机构持续提升用血服务能力,最大限度保证了医疗质量,安全用血得到进一步保障。

  最后,再次向各位记者对我市血液管理工作给予的关心、关注表示感谢。我们一定会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主动适应输血医学新形势,谋划新思路,建立用血管理新机制,努力开创用血工作新局面,为保障广大市民安全用血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欢迎大家提问,我们将认真回答各位记者提出的问题。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

  感谢张主任全面系统的介绍。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根据工作安排,由葛路岩和董晓菲回答提问。请记者朋友举手示意,并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董晓菲接受河北电视台记者采访。

  河北共产党员网记者:我们大家知道,献血是无偿的,可是临床用血却要收取费用,这是为什么?请从专业的角度解释一下。谢谢!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副处长葛路岩:

  您的问题非常好,下面我来具体回答一下。

  首先,无偿献血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公益爱心活动。

  《献血法》中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献血工作,统一规划并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献血工作。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概括地讲,就是说,无偿献血工作需要在各级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下,加强宣传和教育,号召全社会的公民积极参与。所以,单靠卫生部门是不能完成的,它要靠政府的支持、各部门的配合、全社会的参与。

  对市民关注密切的“关于献血是无偿的,临床用血却要收取费用的问题”,国家和我省从法规层面给予了明确的解释。我国《献血法》规定:在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所以,病人临床用血交纳的费用,是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而不是血液本身的价钱,因为血液本身是无价的。临床用血收费标准是由国家统一制定的,由各省市贯彻执行。而对于无偿献血者,各地有相应的免交前款四项成本费用的优待政策。

  在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公民献血后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三倍免交上述规定的费用;献血公民献血量达一千毫升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献血公民的配偶及其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也就是说,献血者本人及其父母、子女和配偶都能按照规定要求享受免费用血。

  通过《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可以看出,献血者享有优先和优惠用血的权利,相关费用由国家承担。

  为了推动落实好这项政策,我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2012年在全省实现了省内献血者血费异地报销服务,并明确了全省统一报销标准、统一报销平台、统一报销范围的血费报销管理要求。自2013年起,我市率先启动血费出院即报工作。目前,我市84家临床用血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血费出院即报。

  血费异地报销和血费出院即报服务的实施,方便了广大献血者及其相关受益人,献血相关人在开展出院即报医院用血后可在出院结算前报销用血相关费用,所需详细资料可以咨询所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他们都是经过相关培训的。另外我省开展了无偿献血者省内血费异地报销服务,献血相关人可以在居住地血站完成跨地市血费报销,举例说明:献血者在石家庄献血在保定用血的情况,献血者可在保定市中心血站或开展血费出院即报用血医院报销相关费用,而不用往返石家庄报销用血费用,血费出院即报工作的开展解决了献血容易报销难的问题。

  回答完毕,谢谢!

  石家庄日报记者:请问如果需要输血治疗,有哪些措施可以保障患者的安全?谢谢。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科员董晓菲: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我委一直非常重视血液安全工作,把临床用血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抓手,积极完善我市临床用血管理体系,把提升用血安全保障能力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临床输血有明确的规定,我们的医务人员会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主治医生评估病情确定输血是不可替代治疗方案时才会实施输血治疗,制订输血治疗方案。同时,医疗机构采取严格有效的措施保障患者输血治疗的安全。

  一是以先进的医疗技术保障输血安全。当前,我市医疗机构血型鉴定使用的都是先进的卡式凝胶检测技术,病人和献血员都要经过至少2次正反定型检测。在血型复核结果一致的基础上,再进行交叉配血,交叉配血实验没有出现凝集反应、溶血反应才实施输血治疗。而且随着临床输血治疗经验的积累、输血专业科究成果的应用、血液制备技术的进步,通过去除血液制品中的白细胞、对血液进行病毒灭活、肿瘤放化疗患者输血时对血液进行辐照等技术,有效地降低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是输血治疗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对患者进行输血治疗时,从适应证判断、知情同意书填写、提交输血申请、抽血样、验血型、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均实行全过程记录,医务人员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对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的双人核查,保证零差错。血液运输储存全程冷链监控,保障信息可追溯。建立健全了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在输血治疗中,输血不良反应仍不能做到百分之百完全避免。目前,我市所有医疗机构均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的预案》,对输血过程实施严密监控。每个病区都配备抗过敏等急救药品,有完善的治疗急救预案和措施,对不良反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切实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

  三是积极推广应用血液保护新技术。除采用血型检测技术、血液制备技术以及执行严格的管理制度、标准化输血流程等保障患者安全外,随着输血医学的发展,输血治疗理念也在不断更新。目前,现代化医院对患者实行综合血液管理措施,血液保护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通过改善手术方式,如开展微创手术、应用电刀、应用新型止血药物等措施均能大大减少患者失血,有效止血;一些大型手术通过自体输血、术中血液回收等血液保护技术避免或减少异体血的输注。自体输血、术中血液回收等新技术无疑可以使患者不输血、少输血,从而大大降低输血传播疾病以及异体输注不良反应的发生风险。

  目前,我市积极推进血液保护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力争尽快达到广泛普及的程度,有效提高我市患者用血的安全性。

  谢谢!

  河北交通广播记者:请问如果出现急救用血情况,怎样保障用血的及时与安全?谢谢。

  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处副处长葛路岩:

  谢谢您的提问!您问到了血液的关键作用点上。

  输血是挽救生命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有效手段。就输血保障能力而言,我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均建立了输血科(血库)。作为省会城市,医疗用血全部由河北省血液中心提供,血液100%来自无偿献血。我市主要通过以下措施保障居民临床用血安全:

  第一层保障是严格采供血环节管理,从源头保障血液的质量。我市所有无偿献血者都经过严格的体检,血液标本采用包括核酸和酶联免疫检测技术在内的两种方法对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艾滋病病毒等传染性疾病进行严格的筛查。无偿献血者血液标本的检测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有效降低了输血的风险。

  第二层保障是我市所有医疗机构都制定了“临床用血应急预案”,血库有急救用血储备。创伤和急救患者到院后,立即进入急救绿色通道;医护人员全力配合抽取血液标本,输血技师以最快速度进行输血有关血型、交叉配合性试验等一系列的检测,在最短时间内让需要急救的患者输上血。整个救治过程按照事先确立和演练的程序快速展开,所有环节均严格执行核对查对制度,做到三查十对,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因此,即使时间紧迫,在保障输血安全的同时也为患者赢得了抢救时间。

  第三层保障是对稀有血型患者,我市所有用血医疗机构均建立了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和机制,推进输血会诊制度,遵循“特事特办”的原则,保证这些“特殊”患者同样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

  上述系列采供血措施,为我市市民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谢谢大家!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对外交流处 何昱聪:

  谢谢3位记者的提问。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会后进行沟通、咨询或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注。在这里,也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散会!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刘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