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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市查处多人!副局长、所长、校长......

来源: 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2019-11-08 19: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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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件↓↓↓

  1.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丁彦军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2019年8月,民生报、搜狐号“观察经济”、天天快报“交通纵横”等媒体相继刊发了《河北省大城县:多家企业存在污染》的文章,称位于大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面的豪亚岩棉、翔达岩棉两家企业持续排放浓密蓝色烟尘,企业上空烟尘弥漫。经廊坊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廊坊德高铝业有限公司车间密闭不严、集气罩管道破裂、除尘器收集口密闭不严,引起粉尘污染、粉尘外溢;廊坊豪亚墙体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破碎工序和制砖车间密闭不严,粉尘外溢;廊坊翔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原料上料口密闭不严,粉尘无组织排放污染。涉及问题企业3家,已责成企业停产整改并立案处罚,目前已分别向3家企业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各罚款12万元。廊坊市生态环境局大城县分局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丁彦军作为负责旺村镇、现代工业园环境监管工作的领导,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不到位,在工作中失职渎职,致使监管企业存在污染问题,并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丁彦军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固安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徐立鹏等人履行监管责任不力问题。省生态环境厅第三专项督察组对固安县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发现,白沟河西曹庄段、白沟河杨家屯段、北村总干渠东杨先务段河道内存在生活和建筑垃圾,柳泉镇老虎营村东纳污坑塘边上堆放大量建筑生活垃圾、坑塘内积存大量污水。固安县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制工作不严不实,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乡、村级河长履职情况督查不力,固安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徐立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村乡副乡长曹文友(白沟河西曹庄段乡级河长)、东湾乡西曹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占水(白沟河西曹庄段村级河长)、东湾乡政府武装部助理兼杨家屯村党支部书记李风格(白沟河杨家屯段村级河长)、东杨先务村党支部书记(北村总干渠东杨先务段村级河长)吴素忠、宫村镇党委统宣委员(北村总干渠乡级河长)赵峰宇、时任柳泉镇主任科员王永刚因履责不力,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广阳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所长路建国等人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致使辖区企业存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问题。2019年6月6日,《新京报》等媒体对廊坊市广阳区北旺乡超洁餐饮具消毒服务部存在食物残渣堆放车间、脏手套擦杯盘等问题进行公开报道。在媒体公开报道后,广阳区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所对该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未设置有效的防尘、防鼠等设施,无批次消毒后餐饮具检验报告,检验室未开展使用,包装好的餐具未标注消毒日期等问题,并责令该企业进行整改。路建国对辖区企业监管不到位,未对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卫生监督检查,导致该企业存在一系列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对此,路建国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谷文悍作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负有直接责任,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霸州市大柏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郭茂等人违规收取危房改造户钱款、骗取集体资金和土地补偿款等问题。霸州市大柏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郭茂、支部原委员刘贺以请上级工作人员吃饭、买烟为由向该村危房改造户王铁良、张春喜、张信冬三户各收取0.2万元,共计0.6万元;通过虚报杂工款等支出,共计骗取集体资金6.66万元;通过制作虚假机动地的补偿款支付明细表,骗取机动地补偿款3.97万元;另有企业和村民赞助款以及村街其他收入等15.78万元,总计27.01万元计入账外账,支出22.43万元,剩余4.58万元,在刘贺通处保管。郭茂、刘贺通身为中共党员,违反群众纪律,向村民收取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骗取集体资金,收受企业和个人赞助款均不入村街财务帐,公款私存,用集体资金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已构成严重违纪,郭茂、刘贺通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退还或收缴。

  迁西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迁西县滦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刘友利等人公车私用的问题。滦阳镇卫生院负责人刘友利与副院长蔡国柱商量使用本院公务用车冀BDW120接送负责下乡体检工作人员往返迁西。2019年5月14日至6月11日,该车由该卫生院健康办主任李海峰或蔡国柱驾驶,违规在工作日早晚接送工作人员往返迁西,晚上及节假日期间公车停放于驾驶人住所附近。2019年7月21日,刘友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蔡国柱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迁西县通报2起基层“微腐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三屯营镇西龙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建芹等人侵占集体资产等问题。2008年5月、2011年3月迁西县三屯营镇西龙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建芹、原党支部委员董文平、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王书丽、原村委会委员董秘先先后两次职务侵占集体资产154.96万元;2011年1月,原村党支部副书记董延志、村委会主任董延会(群众)、原村委会委员张国民侵占村集体资金5.84万元;2007年8、9月份、2008年11月份孙建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两次非法收受私营企业主现金共计13万元。2019年5月6日,迁西县监委对孙建芹、王书丽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7月1日,迁西县纪委监委给予孙建芹、王书丽、董文平、董秘先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给予张国民、董延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金厂峪镇庙岭头村村委会副主任兼村会计韩福海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的问题。2013年金厂峪镇庙岭头村上报危房改造户3户。韩福海作为村干部,每年有工资收入,本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但韩福海利用自己分管危房改造工作上的职务便利,以妻子刘艳英的名字向上申报危房改造,谋取私利,骗取危房改造款14300元。2016年,该村部分村民对韩福海领取危房改造款产生异议,迫于压力,2016年6月,韩福海将自家所得的危房改造款14300元主动上缴到金厂峪镇财政所。2019年7月,金厂峪镇纪委给予韩福海党内警告处分。

  南宫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一、垂杨中心学校校长李风炯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垂杨中心学校违规向副校长巩永哲李垒香田立峰等人发放补贴共计22913元。李风炯对于违规发放补贴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巩永哲、李垒香、田立峰三人对于违规领取补贴负有直接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董家庙中心学校校长常青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6月,董家庙中心学校违规向副校长马增华等人发放补贴共计17438元。常青对于违规发放补贴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马增华对于违规领取补贴负有直接责任,受到警告处分。

关键词:查处,副局长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