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勤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加大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力度
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1月13日,省长许勤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审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等。
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强调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树立大开放理念,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要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坚持开放合作、开放创新、开放共享,推动要素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深度融合。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三深化三提升”活动,为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创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环境,努力开创新时代河北对外开放新局面。
会议指出,加大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力度,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落实我省《关于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加快推进非贫困县和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要瞄准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落实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举措,确保不掉一村、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落实帮扶责任,强化领导包联机制,完善驻村帮扶管理制度、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制度。要抓好巩固提升,坚持社会保障政策与扶贫政策相衔接,实施多层次、复合式的保障性防贫措施,强化产业、科技、就业扶贫,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返贫。要压实各级责任,细化举措,完善机制,不折不扣把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实到位,高标准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会议研究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强调要忠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完善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协同保护等措施,为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条例(修订草案)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的原则、任务、主体、责任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决定经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王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