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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3市多人被查处!俩局长落马……

来源: 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2019-11-17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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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纪委监委官网最新公布↓↓

  据安国市纪委监委消息:保定市满城区教育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闫仲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邢台市纪委监委官网最新公布↓↓

  临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通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山市曹妃甸区最新发布“一案一警示”典型案例通报↓↓

  关于唐海镇机关办公楼设置门禁违反群众纪律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2019年10月19日下午,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唐海镇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唐海镇机关办公楼设置门禁问题。经区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属违反群众纪律。为充分发挥“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8月22日,唐海镇党委副书记、镇主题教育办公室主任赵宏伟在党委会上提出“为规范机关办公秩序,在办公楼两部电梯和东西两侧楼道处(2-4层)安装门禁”的建议,其他班子成员均表示同意。此项工作由赵宏伟组织实施,门禁自9月16日开始使用,10月19日(即省检查当日)解除。在深入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期间,唐海镇设置门禁阻断群众反映渠道是典型的漠视群众利益、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经区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唐海镇党委书记吴秋波组织处理,调离原工作岗位;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唐海镇党委副书记赵宏伟党内警告处分;对唐海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李俊峰、高朝军、张海珊(三人均为镇党委委员)批评教育;责令唐海镇党委向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区委、区纪委、区委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深刻检查。

  关于对省委第五督查组检查发现群众工作中心派驻单位空岗整改不力问题的通报

  9月26日上午,省委第五督查组到区信访局检查发现“群众工作中心空岗且考勤弄虚作假、曹妃甸区依然存在进京信访隐患、县级领导接访工作需进一步完善”等三个方面问题,并于9月29日交办。区信访局于10月11日上报整改情况。10月23日,省委第五督查组再次下达交办清单,指出曹妃甸区在办理重点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思想不重视、敷衍整改的问题”,“与主题教育专项整治要求相悖”。省委第五督查组、市相关领导对我区提出了严肃批评。此事给我区带来不良影响,作为承担问题整改责任主体的区信访局及相关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充分发挥“一案一警示”作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调查情况

  经查,9月26日9:40,区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6部门窗口无人在岗,其中:住建局、卫健局派驻人员被原单位派做其它工作,交通局、教育局派驻人员迟到,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驻人员被信访局正常外派。经区纪委调查组核实,9月25日下午下班时,人社局派驻工作人员张晓林为其他人员统一代签了第二天(9月26日)上午的签到表,9月23日至24日,张晓林也存在多次代签情况,属弄虚作假。省委第五督查组交办后,信访局未对空岗问题做出处理,整改不力。

  经了解,按照《关于做好区群众工作中心进驻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规定,所有派驻人员均由信访局管理,其协调指导科为主责部门。因此对此案的追责问责分三个层次:被派驻单位另派其它工作的,问责原单位主要领导,对卫健局、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诫勉谈话;给予考勤弄虚作假的张晓林党内警告处分;对信访局负责管理派驻人员的负责人诫勉谈话,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信访局协调指导科负责人张悦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区信访局就整改不力、管理不力问题向区委、区纪委、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写出深刻检查。

  关于区医院副院长李艳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10月28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区纪委监委移交了关于反映区医院副院长李艳玲涉嫌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礼金的有关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立即就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2019年2月至3月间,李艳玲在为女儿操办婚礼过程中,收受本院下属及其他工作人员15人随礼礼金共计7000元,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11月7日,经区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李艳玲政务记过处分,对区医院院长李可兵批评教育。

  关于对群众反映环保事项督促整改不力问题的通报

  10月24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区纪委监委移交了关于反映一农场爱康餐具消毒服务站污水噪声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活的信访件,区纪委监委责成唐山市生态环保局曹妃甸分局立即着手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督办,直到11月7日省委巡视组再次检查时问题仍未整改到位。区纪委监委对环保分局督促巡视组移交问题整改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10月28日,环保分局接到区纪委监委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后,安排执法大队一中队负责对该信访问题调查处理。环保分局执法一中队队长刘立岩、工作人员付超对涉事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后,根据信访举报问题口头下达了整改意见,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责成一农场环保所所长董权对整改情况进行盯办。10月31日,环保分局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但11月7日省委巡视组再次实地核查时仍未整改到位。环保分局刘立岩、付超,一农场环保所董权存在敷衍应付群众反映、督促企业整改不力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负直接责任的董权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对刘立岩、付超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环保分局、一农场党委向区委、区纪委写出深刻检查。

关键词:河北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