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家庄市环境气象中心、市环境预测预报中心研判会商,根据《石家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将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于1月19日10时调整为二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