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要把大数据安全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性工程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17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要把大数据安全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性工程,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损坏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会议指出,要以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为牵引,提升网络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要把防控新型网络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健全网络社会综合防控体系。
一是构筑打击遏制网络犯罪的“新高地”。对于民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网络套路贷等新型网络犯罪,要完善线索快速落查、跨区域协作和跨境执法司法合作机制,深化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遏制网络犯罪高发势头。
二是构筑大数据安全的“防护罩”。要把大数据安全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性工程,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公民隐私、损坏数据安全、窃取数据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构筑新业态风险的“隔离带”。要坚持鼓励创新与确保安全相统一,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既留足发展空间,又坚守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