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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两部门印发通知:商超便利店药店须正常经营,不得借机涨价!

来源: 长城网  周亚彬
2020-01-28 1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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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周亚彬)1月27日,石家庄市商务局、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稳定市场供应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知》。

菜市场。长城新媒体记者 周亚彬 摄

  《通知》指出,目前石家庄市粮油、蔬菜、肉蛋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物价稳定,渠道畅通。但由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和传统春节的影响,个别商品价格和供应出现了临时性波动,为进一步做好肉、蛋、菜、粮、油、方便面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与防控疫情有关的口罩、消毒液等医药用品供应,保障居民生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保障正常经营。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营业场所,必须保证正常经营,不得无故关停闭店。

  做好货源组织。桥西蔬菜批发市场、西仰陵农副产品市场两家营业的市场要积极组织商户加大货源组织力量、备足货源,做好运输配送工作,保障市场供应;西环农产品、北方农产品(大河物流)、石家庄雨润农产品、白佛市场、佳农市场、双鸽肉食品市场、栗源农产品市场等春节休市的市场,要尽快开始营业,同时组织商户提前开始组织货源。各商场、超市、便利店、农贸市场要根据当前实际情况,作出合理预判,加大生活必需品和防控用品的采购,确保不断档。

  建立绿色通道。主动向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加强与交管、交通、环保等部门沟通,建立运输车辆绿色通道,确保物流顺畅。

  保障购物安全。做好购物场所的消毒、通风、员工和顾客测温、设立免洗洗手液和一次性消毒纸巾等用品摆放,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等工作,确保购物场所安全。

  加强监督监测。加强检查和储备调度,密切监测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药店等产品供应情况,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特别是常规蔬菜出现断档价格大幅波动时及时反馈,采取措施。制定完善应急保障预案,统筹做好短期应急供应和长期保障情况,确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各种生活物资都能供应充分,保持市场平稳。

  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力度。各企业要切实负起社会责任,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障供应,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要维持以往正常的加价率和利润,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相互串通价格、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和不正当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严格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对违法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严厉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加强协调沟通。石家庄市商务局、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将建立由各县(市、区)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合协调机制,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障市场稳定。

关键词:疫情,市场,物价,稳定责任编辑: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