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赵晓慧 通讯员许金元 何菲)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1月28日,河北省财政厅出台疫情流行期间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紧急措施。即日起,政府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开评标等活动,原则上应当暂停或延期。
河北省财政厅要求,已确定开标时间、非必须采购项目由采购人通知代理机构发布暂停或延期公告。具体恢复时间应根据疫情控制情况由采购人通知代理机构通过“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再发布公告。
河北省财政厅提出,因工作任务时间要求确需开展开评标活动的,采购人应当会同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评标现场管理工作。建立登记询问制度,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建立开评标场所每日(次)消毒制度,加强人员防护。实施网上投标、开标。已开通网上投标、开标、评标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投标(响应)可不到开标(响应)现场,不再提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并通过该系统对开标过程实施视频监督。
河北省财政厅提出,适当放开专家选择权限,实行专家“回避”制度。必须采购的项目,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专业需求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本市区、县域内专家,不再跨区抽取评审专家;无法满足要求的,可由预算主管部门自行推荐评审专家。对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或近14天内有湖北及较重疫区的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审专家,应当劝说引导其“回避”参与政府采购开评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