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张晓明)1月29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推迟开学期间中小学生因疫情无法正常到校集中上课的现实问题,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将充分利用“教育+互联网”形式,搭建并完善在线教育教学平台,整合国家、省、市、县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实现“停课不停学”。
河北省教育厅将建立基础性资源平台,提供适用于大多数中小学生的基本网络教学资源;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城乡、县区和学段差异,制定符合实际的在线教育教学方案,丰富网络教学资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辖区各中小学校制定在线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并监督执行;中小学校具体落实开展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并针对本校学生具体情况,提供适合的个性化网络教育教学服务。
意见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区域间、城乡间以及不同学段、不同学科间的差异。提高在线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特别是针对网络条件相对不足的农村地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辖区内师资,以学科为单位,组织骨干教师承担在线教学工作,统筹安排网络教研、在线教学、线上答疑和教育指导等工作。
意见提到,建立并完善在线教育教学服务平台。由省电教馆牵头建立河北省在线教育教学服务平台,为全省广大中小学生提供在线教育教学基本服务。已经建立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市县,要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利用平台做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尚未建立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市县,一方面要依托省级平台实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合作,谋求成熟技术支持,做好相关工作。
意见提到,开发并整合网络教学资源。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在线精品课程、“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等国家层面提供的网络教学资源基础上,由省教科所牵头整合适用于省内大多数中小学生的基础性网络教学资源。同时,各市要在现有网络教学资源基础上,积极组织区域内名师和骨干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并进行资源优化与整合。
指导学校开展好在线教育教学工作。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和管理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级在线教育教学服务平台及其资源,根据不同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在线教学方案和课程表。
意见强调,要制定在线教学辅导计划,向学生提供学习建议和在线学习资料,通过网络、微信、电视、电话、学习类APP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做好学生的线上答疑和学习指导,提高学习效果。同时,要积极利用多种线上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辅导、防疫知识学习等。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通过后的学习类APP软件。
此外,意见还提到,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基于特殊时期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对中小学校开展在线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学校擅自提前开学、组织学生提前返校、违规组织集中补课、敷衍塞责导致在线教育教学工作流于形式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