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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河北6市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提示

来源: 河北新闻网  
2020-02-05 1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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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5日,河北各市持续公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行程轨迹,汇总如下:

  唐山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3日24时,唐山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1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同乘和同场地活动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现将11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一例:男,39岁,武汉市人,春节前从武汉返唐探亲。1月18日早乘坐Z38次车到达北京西站,拼车返回迁西县。1月22日到迁西县人民医院就诊,27日确诊。

  第二例:女(第一例患者妻子),37岁,武汉市人,行程轨迹与第一例患者一致。1月27日到迁西县人民医院就诊,28日确诊。

  第三例:男,32岁,唐山市路南区人,天津动车客车段职工,与同事接触感染。1月18日、21日、22日分别乘坐D6733次、K28次、G381次车往返于天津与唐山。23日上午曾到万达购物广场地下瑞莎超市购物,24日曾到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建设路院区)带女儿就诊。27日上午到唐山市工人医院就诊,28日确诊。

  第四例:男,49岁,唐山市路北区人,曾与武汉来唐人员接触。1月18日往返于新天地美域与常新楼之间,19日在小区内活动。28日晚到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就诊,30日确诊。

  第五例:女(第四例患者妻子),48岁,唐山市路北区人。1月26日至28日,曾到心悦大药房、翔宇超市购物。28日到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就诊,30日确诊。

  第六例:女(第四、第五例患者女儿),25岁,唐山市路北区人。1月18日由北京返唐。27日晚曾到华润万家超市火车站店购物,29日上午到心悦大药房购买消毒用品。29日晚实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30日在开滦总医院就诊,31日确诊。

  第七例:男,56岁,唐山遵化市人。1月13日至18日曾去云南旅游,19日自北京拼车回遵化,22日至26日期间,曾先后到遵化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留村乡村卫生所输液。27日到遵化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30日确诊。

  第八例:男,47岁,唐山遵化市人,与第七例患者一同去云南旅游并返回遵化。19日至20日先后在遵化市养生馆、汗蒸休闲馆、饭店等地活动,22日至27日在诊所输液。27日晚到遵化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30日确诊。

  第九例:女(第八例患者母亲),79岁,唐山遵化市人。1月26日至27日在诊所输液。29日中午到新城区医院就诊,30日转至遵化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月1日确诊。

  第十例:男,45岁,唐山遵化市人,曾与第八例患者聚餐。1月23日至30日先后到个体卫生所和港陆医务室输液。30日晚到遵化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日确诊。

  第十一例:男,50岁,唐山遵化市人,曾与第八例患者聚餐。1月30日曾自驾车前往唐山工人医院就诊,当晚又前往遵化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日确诊。

  衡水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3日24时,衡水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

  >>现将5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第一例:男,57岁,现住桃城区,与武汉回衡人员有接触。2020年1月25日骑电动车分别到衡水市第四人民医院、衡水市人民医院就诊,1月26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级定点医院)。1月27日确诊。

  第二例:女,26岁,现住安平县。于1月16日乘坐海南航空公司航班,由武汉至北京,航班号:HU7582,航班日期1月16日17:55。1月25日家人开车带其到安平县人民医院就诊。1月27日凌晨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级定点医院)。1月27日确诊。

  第三例:男,38岁,南京人,曾去过武汉,到桃城区探亲,现住桃城区。1月22日乘坐G52(16车07C座位)南京南至德州东,1月22日乘坐G2060(15车15C座位)德州东至衡水北。1月26日家人开车带其到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级定点医院)就诊。1月28日确诊。

  第四例:男,29岁,现住深州市。1月14日自驾车离开武汉,1月16日到达深州市。1月26日自驾车到深州市医院就诊,1月28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级定点医院)。1月29日确诊。

  第五例:女,22岁,现住枣强县,与武汉回衡人员有接触。1月28日家人骑电动车带其到枣强县人民医院就诊,2月2日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级定点医院)。2月3日确诊。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及接触人员积极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 同乘人员及接触者看到此提示后,请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2. 同乘人员及接触者须立即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观察期间,请佩戴口罩,与家人共同做好个人防护,以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

  3. 监测期间,如您和您的家人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请立即就诊。就医途中请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邯郸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河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情况,2月3日0—24时,我市新增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3例。其中:

  病例一:孔某,男,68岁,现住成安县,1月20—22日到肥乡区伺候母亲期间与侄子孔某(住肥乡区,1月13日从江苏无锡乘火车K850次返回邯郸,后改坐28路公交到成安,由邻居开电三轮接回家中)一家五口有接触。1月30日到成安县人民医院就诊隔离治疗。

  病例二:薛某,女,48岁,现住临漳县,1月22日陪同此前公布的第6例确诊病例梁某到临漳县医院就诊住院。

  病例三:徐某,女,42岁,现住邯山区,1月25日从湖北荆州江陵县探亲自驾回到邯郸,1月26日下午17时左右到美食林新秀超市购物。

  >>特别提示:

  相关人员请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

  廊坊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3日24时,廊坊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2例,其行程范围已摸清。其中大城县、香河县、三河市各2例,文安县3例,广阳区、永清县、霸州市各1例。其中广阳区病例1例,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目前,除治愈出院的所有病例均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对患者家庭居住和活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为了您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为配合排查,做好防控工作:请相关人员第一时间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做好医学观察;若有发热、干咳、乏力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避免与他人接触,不要外出。

  >>12例确诊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一:男,26岁,现住霸州市。于1月11日至武汉市出差,16日返回。1月23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5日经廊坊市第四人民医院采样送检,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二:男,48岁,现住广阳区。于2019年12月28日回沧州河间探亲,12月30日返廊,1月13日发热,23日到发热门诊就诊,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在廊坊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该确诊病例已于2月2日,治愈出院。

  病例三:男,31岁,现住文安县。于1月17日到武汉出差,后到广州,21日返乡。23日出现发热就诊。1月25日经文安县医院采样送检,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四:男,30岁,现住文安县。于1月19日自广州开车回家,21日晚到家,22日晚出现发热,23日到文安县医院就诊,24日到廊坊市人民医院就诊,25日经市人民医院采样送检,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五:女,51岁,现住大城县,在武汉工作。1月19日返回到大城县,23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县医院就诊,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六:男,31岁,现住大城县,在武汉工作,1月19日返回到家中,25日出现发热症状到县医院就诊,26日采样送检,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七:女,57岁,现住三河市。于2019年12月25日赴武汉市,2020年1月12日出现发热,在武汉就诊治疗。1月22日返回三河,直接到三河市医院隔离治疗,后转到市第三人民医院集中救治。

  病例八:男,26岁,现住永清县,在武汉上大学。于1月18日放假返乡,21日,因发热到永清县医院就诊,26日,转永清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九:男,72岁,现住香河县。1月2日至13日,乘高铁、飞机到广西、越南旅游。1月20日出现发热等症状,1月27日分别到香河县气管炎哮喘医院和香河县人民医院就诊,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十:女,41岁,现住香河县。于1月11日到广西旅行,1月24日返回家中。1月28日上午出现发热,转至香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十一:女,33岁,现住三河市。于1月22日至1月27日,患者在医院陪护其母。1月27日其母被诊断疑似病例后,患者于当晚被转至密接隔离观察点实施医学观察。1月29日,患者出现发热症状,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病例十二:男,32岁,现住文安县。1月28日,因发热由120自隔离医学观察点转诊到县医院,经核酸检测阳性,后经专家组复核确诊,现在市第三人民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张家口

  2月4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收治一名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确诊)的患者,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现将已知情况公布如下:

  患者贾XX,男,为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医生,家住张家口市桥西区美居丽景园26号楼。该患者1月24日从三亚乘坐航班CA1378至北京,后自驾车返回张家口。

  2月4日,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收治一名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确诊)的患者。张家口市桥西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已按其提供信息将相关人员保护隔离,进行相关检查与随诊监测;并在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的同时,对该单元进行封闭管理和严格全面消毒。

  秦皇岛

  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截至2月4日24时,秦皇岛市累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其行程轨迹已摸清。现将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患者1,男,27岁,现住址秦皇岛海港区,在北京市工作。患者于2020年1月22日乘坐北京南到秦皇岛高铁G8923 次14车7D座返回秦皇岛家中。1月23日自感身体不适,出现发热、咳嗽。1月30日10:00时乘出租车到港口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天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1月31日确诊。

  患者2,男,37岁,现住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天津市工作。患者于2020年1月14日乘坐高铁G365次5车12B由天津到武汉办事,当天下午乘坐CZ3168航班(经济舱)返回天津住所。1月21日自驾车由天津返回秦皇岛。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31日自驾车到市第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1日转至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

  患者3,女,50岁,现住址秦皇岛海港区,为患者1女友的母亲。1月25日晚,患者3与患者1、女儿在家就餐。1月31日被隔离医学观察。2日3日出现发热症状,当天下午转至市第三医院隔离治疗。经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月4日确诊。

  温馨提示: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现提醒同乘人员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请同乘和密切接触人员第一时间主动与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配合做好医学观察;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2.上述人员需立即隔离观察14天(自同乘之日算起),请佩戴口罩,避免与他人接触;同乘人员家人也需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3.上述人员外出就医须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关键词:病例,行程轨迹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