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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2月10日正式开学前,不得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来源: 长城网  张晓明
2020-02-07 16: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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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张晓明)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严禁在原定的2月10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日之前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

  通知对疫情防控推迟开学期间(2月10日至学校实际开学日)中小学教育教学相关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

  搭建在线教育教学平台 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在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推迟开学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直属学校整合国家、省、市、县和学校网络教育教学资源,面向全市中小学搭建在线教育教学平台,为教师和学生建立网上教学、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的双向交流渠道,有效解决学生因疫情无法正常到校上课等问题,科学安排一日生活,保障适度的体育锻炼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现全市各中小学校“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目标。

  同时,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利用“教育+互联网”平台,通过网络班会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习惯养成教育等。

  提供免费的在线教育教学资源 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按照“一县一案、一校一策”要求,制定推迟开学期间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和维护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中小学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为师生提供免费的在线教育教学资源,严禁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要在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资源(内含“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部省优课例)、中国教育网络电视台在线精品课程、中国职教MOOC平台中等职业教育资源(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教点读”数字教学资源库、河北省在线教育教学服务平台等国家、省级层面提供的网络教学资源基础上,依托石家庄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市教科所微课平台、县(市、区)及学校网站等载体,利用市、县(市、区)、校三级信息化教育资源积极组织区域内名师和骨干教师分年级、分学科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并进行资源优化与整合。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基于教学实际,建立校级平台或制作微课等教学资源,供本校学生使用,并鼓励向其他学校开放。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规定,规范使用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通过后的学习类APP软件。坚决杜绝以远程学习教育服务为借口,要求学生家长购买设备或在线学习产品、提供有偿服务等行为。严禁要求家长代为批改学生作业。

  原则上按正常开学的课程表、课时开展教学

  各学校根据春季学期教育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进度安排,原则上要按正常开学的课程表、课时开展教学。制定推迟开学期间班级管理计划和学科教学方案,结合本校自身特点,形成灵活课程表,开展网上授课,做好学生精准教学辅导、作业反馈和心理关爱。

  缺乏网络的农村学校,教师可指导学生收看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的有关课程和资源学习,督促学生完成作业。

  班主任要掌握每位学生每天在家情况和身体状况,建立学生每天报告学习和健康情况制度,指导学生合理规划每日安排,做到学习锻炼两不误。

  特别要针对初三、高三(含中职学校升学班)等毕业年级学生,制定详细的教学和复习计划,加强跟踪指导和心理辅导,提高学习效果。

  中等职业学校网络教学以公共普通课和专业理论课为主,专业技术技能课程暂不安排,暂停安排外出顶岗实习;对已经在外实习的学生,学校要通知学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当地政府统一管理,做好疫情防控。

  中小学校不得机械地要求学生家长采取互动拍照、录视频打卡等形式增加家长负担。除必要的学生身体健康状况信息外,其他内容不建议作为硬性任务要求家长每日打卡。

  制定推迟开学后工作预案。要提前谋划春季学期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一次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有条件的学校要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辅导服务,为师生提供心理辅导。

  严禁在原定的2月10日(正月十七)正式开学日之前提前开始新学期课程网上教学。严禁利用校外培训机构取代本校教师教学。严禁学校与商家联营形成营利性教育教学。对麻痹大意、敷衍塞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关键词:石家庄,教育局,网上教学责任编辑:林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