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燕农(河北)
汹汹疫情当前,医护人员全副武装奔赴一线抗疫,后方诸多方面拧成一股绳拼尽全力助攻。而就是在这种情势下,恶意向电梯按键等公共场所高频接触区域吐口水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实在令人错愕。
2月5日,广西横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4日10时30分许,有群众报警称一男子故意多次将口水涂抹在小区电梯按键上。经调查,男子14天内无外地居住史,无接触湖北(武汉)外地人员。其已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2月7日,山西大同一小区公共监控显示,一位老人将口水吐在手上,随后涂抹在电梯按键上。经物业工作人员调查,该老人身体健康,事后老人写下检讨书道歉,警方也介入调查。
2月8日,武汉一小区公共视频显示,一女子疑似向门把手吐口水,小区居民发现后报案,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据悉,该小区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已确诊30多例,累计发热90多例。
2月9日,@平安江北发布通报称,网传一女子故意向电梯按键吐口水监控视频,警方在重庆江北一小区将行为人李某(女,48岁)查获。该女子因与他人发生纠纷心生怨恨,故意向电梯按键吐口水,目前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专家说,新型冠状病毒主要通过“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这样一句科学防控提示,有的人悟出的是出门戴口罩、回家勤洗手,乃至于在室外想打个喷嚏都会主动憋回去;而有的人却借此反其道而行之,吐口水、抹口水,人为制造一种让它“飞沫传播”“接触传播”的恐慌。——就此,两者之间就出现了一道分水岭。
有人把这吐口水行为归结为不文明、不道德,置于日常,可能也就过去了,而在全民抗疫期间,这种恶意吐口水行为就不能让道德背锅。在别人眼里可能就是一口口的病毒,这是“病”,得好好治。
2月10日,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对此类行为曾表示强烈谴责:“这是没有公德的行为!”要严格依法实施社区防控措施,加大对危害社区防控行为的执法力度。
需要明确的是,由于新型冠状病毒可以“接触传播”,恶意吐到电梯按键或者涂抹到电梯按键上的口水,一旦造成病毒传播,与直接向他人吐口水通过“飞沫传播”病毒,并没有任何质的区别。
2月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采用向他人吐口水等方式,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罚。2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通知,提出以向他人吐口水等方式故意传播病毒构成犯罪的,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从重处罚。
从法理上讲,“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款“危险犯”,即只要构成了足够大的“危险”,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仍可追究刑责。这一点,可以从2018年底到2019年上半年,各地对乘客辱骂、拉拽、殴打公交司机或者抢夺方向盘案件的判例中可见一斑。
口水不乱吐,那是良善与修养;口水恶意吐,那就是丑陋与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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