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下,长城新媒体集团倾力打造《权威科普》栏目,及时准确发布权威公众防疫知识,指导人们科学防疫,战胜疫情。第三期新冠肺炎公共场所预防指南,请接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疾病,在商场、餐馆、影院、KTV、网吧、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时应做好相应防护工作。
公共场所应做好防护。
一、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二、若发现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要求其离开。
发现可疑症状者,应要求其离开,尽快就医。
三、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四、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五、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配备足够洗手液,保证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六、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七、疾病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避免前往人流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
(资料来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冠肺炎公共场所预防指南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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