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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一刀切”! 河北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安全复工

来源: 长城网  信贺宁
2020-02-20 1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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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员对信工学院项目工地施工现场进行消杀。   记者 信贺宁 摄

  长城网讯(记者 信贺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积极推动建设项目开(复)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住建部门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推进建设项目有序开(复)工,按照分区分类防控要求,有针对性、差异化地指导企业做好复工,避免“一刀切”,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提出,各地要指导企业科学编制复工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递增人员、递增施工量等,确保项目有序安全复工。督促重点民生工程、国有投资工程等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抓紧落实人员、资金、设备、建筑用材等条件,加快推动项目实质性复工开工。

  各级住建部门要做好施工现场人员排查、管控,对申请开(复)工但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复工,切实做到达标一个,复工一个。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建设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后期抢工期、赶进度造成安全生产风险。

  全力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审批服务。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疫情防控期间对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审批”模式。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场踏勘可采取视频方式,审核办理时限不超过24小时。

  严格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各地要督促责任主体单位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复工前施工现场重要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彻底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类脚手架、起重设备等安全使用情况,以及危大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管理情况,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做好项目开(复)工保障工作。各地要确保开(复)工项目有充足的防疫物资保障,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做好劳务人员返场复工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商品混凝土、钢筋等主要建材供应调度机制,保障项目建筑材料有序、足量供应。

关键词:疫情防控,开(复)工,建设项目责任编辑:刘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