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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津联防联控 滦河水质明显改善

来源: 长城网  张艺萌
2020-02-26 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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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近日,河北省政府与天津市政府签署《关于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的协议(第二期)》,通过深化跨界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确保水质基本稳定并持续改善。在2019年至2021年协议实施期间,冀津两地将继续设立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其中,天津市、河北省财政分别安排补偿资金,根据考核结果据实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政策申请,拨付河北省用于上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专款专用。

  2016年,冀津两地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工作第一期补偿协议至2018年12月履约到期,河北省圆满完成各项治理任务,与2015年底相比,滦河上游流域水质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做好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工作,冀津两地启动并完成了第二期协议续签工作,与上一轮合作相比,第二期协议实现了四方面突破和创新。一是水质考核目标提高,自2020年起,考核断面水质月均值达标率提高到100%或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增加总氮奖惩指标;二是补偿标准上,天津市设置了浮动奖惩资金,如考核断面总氮指标降低,河北省每年可多获得补偿金;三是主要任务上,在单一由河北开展保护和治理基础上,增加了天津市联防联控任务;四是在协调联动上,丰富了冀津两地的合作内容,通过联合调研、联合执法、联合监测等,共同解决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根据第二期协议,冀津两地在跨界处设置3个水质监测断面,其中黎河桥、沙河桥监测断面为跨界考核断面,淋河桥监测断面为参考断面。两个考核断面分别核算,在无断流情况下,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4项指标年均值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且2019年、2020年和2021年月均值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的月份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100%和100%,或年均值达到Ⅱ类水质标准;2020年、2021年总氮指标逐年降低。

  冀津两地在签订协议的同时,还共同制定了《引滦入津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第二期)》。实施方案中,明确了冀津两地的主要任务,河北省将潘家口、大黑汀水库纳入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并加强管控;在流域内深入推进涉污企业、尾矿砂、农业源、生活源等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水质达到考核目标。天津市与河北省积极开展对接合作,采取对口帮扶、产业转移、共建园区等方式,探索建立多元化长效生态补偿机制。

关键词:引滦入津,生态环境,生态补偿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