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这些重要表述备受瞩目。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背景下,我国正积极布局国家生物安全防火墙,将生物安全治理提档升级。生物安全防火墙防什么?怎么防?
生物安全四大内涵
在2019年,我国便已启动生物安全法的立法进程。当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生物安全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根据草案,生物安全领域的适用范围可概括为以下几类。
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目前全球传染病防控形势严峻,新发突发传染病不断出现。近十几年来,国际社会先后遭遇2003年非典疫情、2009年H1N1流感疫情、2014年埃博拉出血热疫情、2016年寨卡疫情等。重大新发传染性疾病在如今高流动性社会的背景下,跨物种感染、跨地域传播越来越迅速。
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同时面临外来物种入侵、物种减少、遗传多样性遭破坏等问题。尤其是随着异宠贸易兴起,不少外来动植物被遗弃、放生或逃逸,让中国本土生物多样性深受其害,造成生态破坏和农业减产。另外,由于滥捕滥杀和环境破坏,一些我国特有物种陷入灭绝危境,给加大生物“保种”力度敲响了警钟。
防范生物恐怖袭击,防御生物武器威胁。炭疽邮件事件、与生物恐怖相关的病原体投送等潜在隐患,让防御新兴生物恐怖袭击的难度增大,人为滥用或谬用前沿生物技术所造成的风险也关系到军事和国防安全。
生物技术研发应用与生物资源安全。目前生物新技术被滥用的风险正在升级,干细胞研究、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研究等需要进一步规范。现代农业生物技术被少数西方寡头企业垄断,部分农产品长期依赖进口,农药、化肥、抗生素过度使用等情况,可能引发粮食安全和人口健康风险。基因资源流失现象时有发生,遗传材料和生物信息数据的跨境非法交易与传递,可能导致我国特有种质资源受损或流失。
战略课题多点发力
生物安全是国家新兴战略课题,只有强化战略规划,构建统一指挥、军地互补、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提升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才能补齐我国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短板。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是从源头上遏制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萌芽的手段。而解决滥食野生动物问题,既要依法严厉打击,又需要全体社会成员自觉树立不食野味、保护生态等意识,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健全国家生物安全法规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现有生物安全相关法规条例尚存相互重叠、交叉、空白、冲突的问题。对此,除了以此次生物安全法立法为引领,还要以危险生物活动管理专项立法为骨干,以生物安全标准制度、生物技术贸易制度、生物安全能力激励制度、生物技术损害救济制度为依托,统筹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生物安全和生物产业发展两方面要求。
在制度保障体系方面,应加大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新型生物威胁防御体系,健全重大传染病应急防控体系。
强化生物安全的风险意识和治理能力。患止于未然,全社会应该以深入反思此次疫情应对中的问题为基础,充分认识生物安全对民众健康、国家安全和人类发展的重要性。公共卫生部门特别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吸取教训,全面完善疫情风险控制机制,推动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常态化,筑牢公共卫生防疫第一道防线。同时加强流行病学数据收集与信息共享、法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和报告管理。
此外,还应强化生物安全隐患的监测、识别和排查,长期规划和确保相关的人员、技术、工程与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的评估和防控对策研究,全面提升生物安全方面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