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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可实施“低保渐退”制度

来源: 长城网  张登峰
2020-03-25 15: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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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 张登峰)“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河北省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失业人员进行了重点关注。

  《意见》明确,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通过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地方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失业保险金发放不足的统筹地区,保障失业人员权益。

(资料图片)

  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强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等具体举措,织密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兜底民生底线。

关键词:河北,就业,保险责任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