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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清明节期间实行火情日报制度

来源: 长城网  吴新光
2020-04-01 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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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讯(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孙阁)记者从4月1日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工作视频调度会上获悉,我省清明节期间实行火情日报制度,有关设区市林业草原部门每日17点前要向省林业和草原局(0311-88607611)报告火情,有火报火,无火报平安。

  火灾信息报送是科学指挥扑火的重要前提。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地要认真按照河北省委、省政府和省森防指要求,严格火灾报告程序,严格落实热点反馈零报告制度,说明原因:对反馈为林火的热点要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火灾发生和处置的进展情况,后续扑火进展要在向省防火办报告的同时抄送省林业和草原局。要坚持有火必报、扑报同步,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林业草原部门和本级应急管理部门,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省林业和草原局强调,各地要加强值班调度,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严格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火情信息和卫星热点核查情况。

关键词:清明节,火灾信息,日报告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