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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至7日 河北高速公路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来源: 长城网  郭洪杰
2020-04-02 18: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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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4月2日讯(记者郭洪杰)为确保2020年清明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决定,自2020年4月4日0时至4月7日6时,采取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燃气运输车辆和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送油车辆,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准予通行。

关键词:河北,交通,清明节,高速公路,交警,危险品,运输,禁止责任编辑:刘政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