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于7月16日正式启动运行。按照有关要求,省人防办2项(共包含6个子项)政务服务事项同步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
一、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变更;
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延续;
四、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认定;
五、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变更;
六、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延续;
自7月16日起,以上事项的办理地址变更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省政务服务大厅,省人防办原业务处室不再受理以上政务服务事项。
因地址变更造成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0311-66635399、0311-66735925
特此公告。
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