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印发《河北省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我省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76万笔,共362.5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0.94%、45.92%,支持职工购建房960.67万平方米。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835927.34万元。在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18%,是受益的主体。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6.41%,30岁至40岁(含)占44.47%,40岁至50岁(含)占23.88%,50岁以上占5.24%;首次申请贷款占87.24%,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76%。报告显示,80后、90后成为公积金贷款主力军。
在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方面,2019年,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655.17亿元,同比增长10.44%。2019年末,缴存总额为5102.4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73%。2019年,167.4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15.97亿元,同比增长7.50%。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0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9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5.77%,高收入占4.23%。
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方面,2019年末,全省有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3个,试点项目20个,贷款额度30.4亿元,建筑面积238.99万平方米,可解决32104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2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2019年,我省加快服务模式转变,全省各市实现住房公积金查询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退休提取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加强协调督办,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目前,6个以上的市实现与不动产登记及抵押登记、房屋买卖合同、个人征信报告等信息数据互联共享,极大增强了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便利。(河北日报记者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