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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河北协同推进四医联动改革

来源: 河北日报  
2020-05-28 07: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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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四医联动改革健全利益调控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从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和强化行业监管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改革举措。

  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集中采购改革部署,积极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2019年7月,主动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3%,年节约医药费用16.48亿元;2019年12月,积极开展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集中带量采购,13个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69.39%,预计年节约医药费用18亿元;2020年4月,在全国率先落实继续积极参与国家组织的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平均降幅72.81%,预计年节约医药费用资金3.9亿元,为降低“虚高”药价、减轻群众负担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将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进一步深化,协同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医价联动改革,释放更多改革红利。按照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探索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从扩大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入手,改革药品采购机制,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构建全国药品公共采购市场和多方联动的采购格局,为深化改革和利益调控腾出空间。改革药品货款支付制度,加强采购药品货款实时监测管理,提升药品货款支付效率。

  坚持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改革路径,稳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集中带量采购等多种方式减少的医保基金支出,可拿出70%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增强医院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建立药品按通用名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立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制成本,优先选择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耗材和技术,节约医疗费用。

  落实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结构,加强药品配备使用监测,加强医疗机构用药规范管理。落实并巩固基本医保地市级统筹,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达到50%,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保障能力。

  同时,将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机制,强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和外部审计监督,在全省开展欺诈骗保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6月底前存量问题清零,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长效机制,守护好群众“救命钱”。健全药品价格监测体系,建立药品采购价格常态监测预警和价格约束机制。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广医保标准化编码和电子凭证应用。

关键词:医药,卫生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