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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联合印发《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决定自2020年5月至9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单位转供的行为。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旨在促使转供电主体全面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能成本政策,确保降价红利惠及终端用户。围绕中小企业反映的转供电环节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加大规范整治力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转供电单位自2019年以来的电价政策执行情况。
重点整治范围包括:转供电单位不执行、推迟执行国家降低电价政策,截留降价红利的行为;不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或公示不规范的行为;将共用部位用电、停车场等以及共用电力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人工等费用捆绑打包计入电价一票收取,或以服务费等名义重复收取的行为;将国家降价额度转移到其他名目继续收取(明降暗不降)的行为;其他违反电价政策的行为。
省市场监管局、省发改委要求,各地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进行抽查,进一步畅通12315举报受理渠道,对群众举报及时受理。依法查处不执行降电价政策、违规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梳理,深挖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制定阻塞漏洞的具体措施,总结整治行动成效。对违法违规单位完成彻底整改,构建价费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