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让河北省更多患者用上质优价宜的药品,切实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在落实好国家组织的第一、二批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推进构建区域性采购联盟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全省参加三明联盟7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并已于6月1日落实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此次集中采购的7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分别是复方甘草酸苷、米力农、利奈唑胺、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头孢替安、兰索拉唑。据统计,此次集中采购价格与河北省采购价格相比,平均降幅 72.69%,最大降幅92.37%,按约定采购量计算,预计年可节约医药费用1.17亿元。(河北日报记者张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