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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查处!河北3市通报来了

来源: 河北日报  
2020-06-12 2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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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寿县检察院最新对外公布↓↓↓

  近日,由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石家庄市行唐县公路路政管理站范国颜受贿罪一案获有罪判决。被告人范国颜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保定检察机关最新对外公布↓↓

  日前,保定市白沟·白洋淀温泉城分局友谊路派出所原所长郭辉(正科级)涉嫌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辉在担任保定市公安局·白洋淀温泉城分局友谊路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司法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罪而徇私徇情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明知应履行而不履行职权,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其辖区内黄、赌泛滥,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廊坊市纪委监委最新对外公布↓↓↓

  固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委员、副局长袁广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犯诈骗罪,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全额退赔诈骗所得,被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固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固安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袁广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固安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固安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袁广利政务撤职处分。

关键词:河北责任编辑:杨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