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发布紧急公告,疫情期间,申请人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迟或错峰申请教师资格。
公告指出,近期,北京市陆续发生多起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新要求、新变化,为切实保障广大申请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针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每年两次,分别在6月份和10月份),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都可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教师资格。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
疫情期间,申请人员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迟或错峰申请教师资格。如确需申请教师资格,在现场确认及体检等环节,请申请人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强化防护措施,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记者桑珊、马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