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坚决打赢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

2020-06-24 15:24:48 作者: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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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水是青海的金字招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实行河长制湖长制重大决策以来,青海省委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担负好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管护水岸线、修复水生态,擦亮青海金字招牌的重大责任,用积极的行动和作为探索生态文明建设的好经验,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构建了组织体系全覆盖、管理保护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改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监督考核全过程的河湖管护工作新格局,为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打赢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奠定了基础。2020年,青海荣获国家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激励支持省份。

  一、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实化措施,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一)系统部署,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及时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认真谋划部署工作。省委书记王建军、省长刘宁共同签发总河长湖长令,安排河湖“清四乱"、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等重点工作,在关键环节、重要阶段指导把关、协调推进。省级责任河长湖长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经常巡河调研、现场指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一对一"督办,传导压力抓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涉水执法检查,并把“青海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省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积极建言献策,凝聚共识,推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坚决扛起河湖管护政治责任,落实推进机制,不断提升管护能力和水平。

  (二)依法依规,分类施策。把系统治理“盆"和“水”作为核心任务,推行“一河(湖)一策",建立“一河(湖)一档",因河因湖施策。在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中,对同流域、同类型“四乱”问题“打包、捆绑"整改。对整改工作量大、任务重的问题,采取“项目管理"“标段管理"的方式进行整改。对历史遗留涉河湖违建问题,依法评估论证,根据问题性质以及对河道行洪安全、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采取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封存管理"、予以拆除等措施,分层推进整改,有效防止“一刀切"“一拆了之"“一批了之"等做法。对涉水事务多、管护任务重的河湖,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监管。对位于自然保护区等人烟罕至区域的河湖,以自然修复为主,减少人为干扰。

  (三)规划约束,严格管控。切实发挥规划“红绿灯”“高压线”约束作用,结合青海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把河湖岸线管理保护和采砂管理作为河湖监管的重要基础工作,编制完成《青海省管河道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明确岸线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开发利用区,依据规划严格涉水事项审批监管。制定实施《青海省管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全面落实河湖采砂管理责任制,聚焦重点水域、敏感河段,层层落实河长湖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个责任人"。制定实施《青海省河道非法采砂产品价格认定和危害防洪安全鉴定办法》,明确非法采砂产品价格、价值核算标准、影响河道行洪安全鉴定细则等,对非法采砂行为形成震慑。

  (四)严格执法,强力督办。聚焦机制运行、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水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采取河长湖长带队督查、水利部门专项督查、部门携手联合督查、省市县分级督查和转办、交办、盯办、督办的“四查四办"模式,切实做到真抓真管真改,防止河湖长制有名无实、名实不副。在“清四乱”中省级督查暗访120余人次,下发督办通知25份,实行“一周一调度”制度,要求各地报送问题整改材料必须附带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影像资料,对疑似整改不到位问题,派专人现场专项核查,确保整改真实、有效。对重点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明确责任、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挂牌督办,向地区总河长湖长现场交办、致信督办。对问题整治任务重、进度滞后的地方政府、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约谈。省水利厅4个督导组分片包干,每月至少对责任地区跟踪督办一次,并按不低于50%的比例,对已销号问题开展“回头看”。

  (五)宣传培训,凝聚合力。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弱的短板,举办河长制湖长制暨公益诉讼检察、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清四乱"、信息平台运用等培训班,三年累计培训1600余人次。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宣传进机关、进村社、进校园、进寺院,河长制湖长制已成为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水利部主办的“守护美丽河湖”微视频公益大赛,青海2项作品获奖,传递了正能量,凝聚了工作合力。

  二、探索实践经验,强化制度落实,不断推动河湖生态治理取得扎实成效

  (一)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巩固完善河长湖长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机制。全省共落实省到村五级河长湖长5925名,其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1667名、基层群众4258名;落实河湖管护员16263名。把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纳入省对市州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实行市州总河长湖长年终向省总河长湖长述职制度。县级及以上行政区域建立了河长湖长会议、工作督察、工作考核等10余项工作制度。各级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与检察机关建立了涉水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二)专项整治取得新突破。大力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水利部反馈及省市州县自查的756项河湖“四乱”问题高质量整改销号,共拆除涉河湖违规建筑面积8.77万平方米,清运建筑生活垃圾23.62万吨,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11公里、非法围堤16.1公里、非法采砂点44处,清除违规种植大棚、非法林地等27亩。海东市循化县波浪滩生态旅游观光园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彻底整改,改善了河湖生态,保障了行洪安全。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开展河道生态基流专项整治,全省运行的194座中小型水电站实现生态基流下泄设施、监控装置应设尽设,生态基流基本得到保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列入国家调度的76个问题依规整改完成。

  (三)重点任务取得新进展。水资源保护更加严格,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等更加规范有序。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有力,加强涉河湖建设项目论证审批,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沿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基本清除,涉河湖建设项目及活动审批监管不断强化。水污染防治成效明显,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及农业面源污染全面遏制。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长江、黄河、澜沧江、黑河干流及青海湖、柴达木内陆河流域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湼水流域水质优良率达到85.7%,出省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100%。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生态修复稳步推进,青海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湟水和青海湖流域及洗河水生态修复、长江源区水生态保护及水源涵养、黄河流域水生态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项目进展顺利,“一屏两带"生态安全格局更加稳固。

  (四)监管能力得到新提升。通过深化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河湖监管宽松软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转,水法律法规权威更加彰显。初步完成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管理范围图上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发布通告,监管范围更加明确。印发实施《青海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启动编制《青海省省级责任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逐级完善“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档",规划先导性、约束性作用凸显,监管措施更加精准。全省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建成投运,县级以上安装使用率100%,工作效率明显提升,监管手段更加便捷。 '

  三、聚焦薄弱环节,靶向精准发力,坚决打赢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

  2020年4月23日,省委省政府再次召开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会议,听取8个市州总河湖长工作述职,下达打赢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的动员令。省委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青海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思想上,一些地方片面、简单地把河长制湖长制、河湖管理工作定位成“清四乱”、捡垃圾,没有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局高度来谋划推进,重视程度依然不够。在措施上,部分地方“一河(湖)一策"方案印发后,束之高阁,没有做到精准施策;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经费、管护员工资待遇等资金筹措办法不多,对已出台的政策不会用、没用好。在行动上,个别地方上级督办什么就抓什么,主动谋划工作不够,工作缺乏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少数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能定位不准,向同级河长湖长汇报衔接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参谋助手、协调联动作用发挥不明显。在成效上,个别地方河湖“四乱"问题整改不彻底,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流域“清河行动"和青海涉河违建专项督查发现的390项问题(其中违建桥梁问题328项),整改销号率不足50%;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果实用性不强等。

  下一步,青海将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守护河湖安澜的责任感,坚决打赢河湖管理保护攻坚战,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河湖生态新格局。一是聚焦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打好黄河“清四乱"歼灭战,集中整治涉河湖违规建设、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加强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果运用,加快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步伐,加快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等进度。三是完善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强化河长湖长及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各级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各地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责任落实无偏差、长效管护无间断、督察考核无盲区、宣传指导无缝隙,推动河湖生态治理取得更大成效。

关键词:河湖长制责任编辑: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