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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网信河北  
2020-07-13 1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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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拟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测评、测试与评估,组织对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及服务资格的审核,为党政机关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方案咨询及验收性测试服务等相关业务。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人数和岗位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河北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拟选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名。具体要求详见《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范围

  普通全日制高校博士毕业生。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消息

  在省委网信办官方网站“河北网信网”(//www.caheb.gov.cn)和微信公众号“网信河北”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1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送应聘表格和有关材料的电子版。

  电子邮箱:rscs@caheb.gov.cn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需要准确填写《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报名邮件主题及内容

  邮件主题格式为“省委网信办2020年选聘+姓名+岗位名称”

  邮件内容应包含如下信息:

  “姓名+报名参加省委网信办2020年选聘+申报岗位名称+我(注明姓名)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邮件附件中应有下列内容的扫描件:身份证、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证明本人工作经历与业绩的其他材料,其中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要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附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

  注:国外院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报名确认

  工作人员收到报名信息,并初步审核电子申报材料,将会回复邮件,告知您报名是否成功以及需要补充的材料。请考生务必注意查收回复信息。只有收到“姓名+您已报名成功。”信息后,才属于报名成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通过初步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现场提交到省委网信办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交材料为: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获奖证书或相关文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79号省委网信办人事处)

  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负责,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测评考核

  由省委网信办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对其综合素质、专业技能以及与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评价。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省委网信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网信办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证,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省委网信办网站“河北网信网”(//www.caheb.gov.cn/)公布选聘过程中测评时间和地点、测评结果、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并提供附件表格下载。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

  0311-87904370(省委网信办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7903591(省委网信办机关纪委)

  0311-87907275(省委组织部)  

  本公告由省委网信办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 《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中共河北省委网信办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3日

关键词:河北,网信办责任编辑: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