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欢迎出席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主席台。
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医保惠民—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晓彤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立军先生;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王树茂先生。
今天新闻发布会设两个环节:一是段晓彤先生介绍近期我市医疗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二是杨立军先生、王树茂先生就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段晓彤先生做介绍,有请。
发布会现场。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长期以来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精准施策、综合保障,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了优质医疗保障。
下面,结合我局职能,就我局近期开展的一些工作,向大家做以简要介绍。
一、全面落实医保各项政策,群众获得感持续上升
一是待遇享受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2.44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参保人数达到721.04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0.95万人。全市城镇职工享受待遇185.33万人次,门诊特殊疾病享受待遇34.33万人次,住院6.46万人次,生育保险享受待遇1.26万人;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实现住院报销37.11万人次。二是医保扶贫工作巩固提升。按照国家、省脱贫攻坚考核指标,医保部门承担的两项核心任务(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疗保障制度范围、全面实行县域内“一站式”直接结算)均已完成,实现了“全覆盖、全资助、全享受、一站式”四项目标。三是药品带量采购成效显著。我们积极落实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精心组织,保证供应、保证回款、保证用量,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和医保基金的支出压力双双降低,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中提到的“老百姓常用的许多药品降价了”得到了生动的体现。四是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在医保智能监管中的运用,严防欺诈骗保和基金浪费,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将老百姓的“救命钱”用在刀刃上。五是推广“互联网+医保电子凭证”。2020年4月15日,我市正式开通医保电子凭证业务,全市首批共开通774个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其中672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扫码购药,10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扫码就医。截止今年6月底,我市参保群众通过微信渠道开通医保电子凭证106.47万人,通过支付宝渠道开通31.52万人,极大的提升了广大参保人员医保结算的便利程度。
二、深化医疗领域改革,群众医药负担有效减轻
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率先实行按病种付费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了精神病患者按床日付费的管理办法,并实行动态调整,对医联体打包付费工作进行了初步尝试。二是提高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水平,保障“两病”用药。对两病工作进行再宣传,对相关政策进行再明确,规范简化门诊慢特病保障认定流程,同时,探索将非公立医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确保“两病”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两病”政策有效落实。三是积极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确保业务流程更加优化。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目前我市已有332家医疗机构纳入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四是加速推动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在原有北京15家、天津3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再次增加天津12家医疗机构纳入我市直接定点范围,并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需求,将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纳入了天津市医保定点范围,进一步加快京津冀医疗保障同城化、信息化、一体化进程。
三、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一是及时跟进国家、省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医保政策调整,为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做好病例患者的救治保障。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对确诊和疑似病例医疗费用由医保和财政全部负担。预付有关医疗机构专项防控资金5710万元、提前拨付普通医保基金5743万元,足额保障指定机构的资金运转。三是密切监测疫情期间药品价格和供求变化。共设立15家监测点,对涉及到的5种9个品规药品实施监测,密切关注其价格和供应变化情况,并随时关注省药采平台运行情况。四是确保经办服务持续不断。疫情期间我们积极推行“网上办”“延时办”“持卡办”“预约办”“暂缓办”等政策,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不受影响。五是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率先在全省实施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共为全市1.46万余家企业累计减负2.27亿元。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坚持打赢“三场硬仗”。保证医保扶贫成果稳定,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坚决把疫情防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打赢医保基金保卫战。二是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提高基金共济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强大病保险保障能力;逐步扩大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完善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三是继续跟进落实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持续加大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改革工作力度,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完善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改革思路,逐步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四是加速医保电子凭证全面推广应用。探索医保信息化与区块链等技术的结合,用区块链技术的可溯源性、高度安全和共识机制为医保业务赋能。五是加大“互联网+医疗 保障”与管理服务体系的融合及应用。推行医疗保障服务“一网通办”,推进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手段应用,让患者少跑腿、更便利,逐步提高服务便捷化水平。
谢谢大家。
媒体席。
谢谢段晓彤先生的介绍。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举手示意,叫到后,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和本人姓名,再提问,谢谢。
河北广电网记者。
问题1、河北广电网记者:我市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具体降价效果如何?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立军:谢谢您的提问。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对既往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重大改革,目的是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质量更高的药品,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不仅实现了一批优质药品价格的显著下降,减轻患者负担,节约医保基金支出,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改善行业生态;还通过“降药费、腾空间”,助推医药行业生态改善,为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可以说,我市参加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实现了多方共赢的效果。从我市情况来看:一是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我市自2019年7月1日起与全省同步启动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价格。25种中选药品涉及精神类疾病、高血压、抗肿瘤等不同治疗领域,多为慢性病患者常用药。价格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96%。保定市2019采购年度签约采购量162万盒(折算),到6月30日第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平均完成年度采购量432.58%,超额超量完成任务,为患者减轻负约8600余万。2020年7月1日起,国家第一批药品集中采购进入第二个采购周期,25种药品在第一个采购周期降幅52%的基础上,再降约27%。二是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局良好。我市自2020年4月1起正式执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配套政策,同步执行医保支付标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的32个品种覆盖多个治疗领域,包括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等口服降糖药物;奥美沙坦酯、坎地沙坦酯、吲达帕胺等高血压用药;治疗罕见病肺动脉高压的药物安立生坦片,还有抗癌药紫杉醇、替吉奥、阿比特龙;以及阿奇霉素、甲硝唑、克林霉素、莫西沙星、头孢拉定等多个抗生素品种,平均降价幅度72.81%,一些常用药降价明显,如阿卡波糖、格列美脲片价格分别降低了81.26%和95.73%,以协议签订量计算预计将减少医药费用支出1.03亿元。本次集中采购保定市共签约93万盒(折算),首月采购平均完成年进度24.35%。
保定电视台记者。
问题2、保定电视台记者:除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外,我市还参加了哪些省级集采工作?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处长杨立军:除了跟进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和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外,市医保局全面落实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主动跟进执行“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一是自2019年12月25日,执行城乡居民“两病”门诊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两病”门诊专项用药共16种,其中高血压11个品种,糖尿病5个品种。16个品种中,省级带量采购药品13种,国家“4+7”带量采购药品3种,包含卡托普利片、缬沙坦胶囊、硝苯地平片、盐酸二甲双胍片、阿卡波糖片等“两病”常用药。省级带量采购中标的13个品种平均降幅达69.39%,预计将减轻我市患者负担1582万元。以二甲双胍为例,每片由1.148元降至0.043元,降幅达95.19%。按省政策要求,接下来,我局将拓宽“两病”门诊用药医疗机构范围,扩大患者覆盖面,确保2020年底前符合“两病”认定条件患者全面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待遇,实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二是自今年6月1日起落实“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全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共125家参加了“三明联盟”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带量采购,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据统计,7个非一致性评价药品分别是复方甘草酸苷、米力农、利奈唑胺、亚胺培南西司他丁、甲泼尼龙琥珀酸钠、头孢替安、兰索拉唑。此次总体降幅成效显著,平均降幅69.52%,单品种最大降幅91.63%,根据协议数量预计平均节省医保基金2556.51万元。本次集采打破部分未过评仿制药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打通药品流通的区域壁垒,不仅进一步做实做强联盟合作,也是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成果的有益延伸和巩固。
保定电台记者。
问题3、保定电台记者:为确保药品集中采购顺利实施,医疗保障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王树茂:我市医疗保障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确保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做好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工作。建立集中采购药品医保支付标准与采购价协同机制,统一辖区内统筹基金支付的各级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同一药品的支付标准。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则上以集中采购中选价作为该通用名药品的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二是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和回款政策。合同签订后,医保基金按合同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专款专用。医保根据参保人员实际使用中选药品情况,按照医保总额管理有关规定,每月向医疗机构拨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在合同期结束后1个月内将预付资金返还医保经办机构,7 日内返还医保基金。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限及时与配送企业结算,从收货验收合格到给企业付款不得超过30天。三是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结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医疗保障部门在制定医保基金总额控制指标时,对合理使用中选药品、履行购销合同、完成集中采购药品采购量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因药品费用下降而降低总额控制指标。各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药品进院渠道,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限制为由限制进院。对于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加强管理。四是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医保基金风险防控。加强政策宣讲,不定期开展巡查和监督检查,增强企业、医疗机构自律合规经营意识。以协议管理为基础,以数据监测为依托,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加强部门统筹联动,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保证中选药品在我市市场有序流通,切实保障基金安全。
中新网记者。
问题4、中新网记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降价幅度这么大,会影响药品质量和患者报销吗?
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王树茂: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坚持质量原则,药品的质量入围资格以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质量托底要求。同时,医保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质量监管,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药品质量的行为。将中选药品全部纳入年度药品抽检计划。生产企业要履行购销合同,保障药品供给,建立生产企业应急储备、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配送企业要按照合同约定和医疗机构采购需求及时送达药品。对执行中不能保障药品质量和数量等行为的,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等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集中采购药品只是降低了价格,并不影响患者本人的医保待遇,患者在我市购买集中采购中选药品,报销比例与现行医保政策一致。在使用中选药品时,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分别按照住院、门诊的医保待遇进行报销。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还有什么关注的问题,欢迎会后到市医疗保障局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