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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督办!河北通报11起典型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整改情况

来源: 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2020-09-26 17: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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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公开挂牌督办11起典型违法用地案件查处整改情况的通报↓↓↓

  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加快推进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发生,2020年4月28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公开挂牌督办11起典型违法用地案件。现将案件查处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平山县昌福煤炭经营处违法占地案。2019年8月,平山县昌福煤炭经营处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平山县东回舍镇东回舍村土地33.2亩(其中耕地24.73亩)建煤场防尘棚,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10月23日,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处罚款。2020年5月18日,平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平山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平山县人民法院当日受理;5月25日,将该案移送平山县公安局追究违法当事人刑事责任。

  二、怀来县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违法占地案。2018年3月,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怀来县小南辛堡镇小山口村土地222.14亩(其中园地202亩,农村道路5.67亩,沟渠14.47亩)建研究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3月27,怀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党政责任,该宗地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三、昌黎县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8年6月,河北安丰钢铁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昌黎县靖安镇西庄村土地124.09亩(其中耕地118.67亩)建教学楼和宿舍楼,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4月8日,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该宗地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四、三河市杨兴山违法占地案。2014年12月、2019年5月,杨兴山未经批准,违法圈占三河市齐心庄镇大府庄村土地40.9亩(其中耕地31.56亩,永久基本农田23.22亩)建库房,实际建筑面积1.1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年12月12日,原三河市国土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2015年4月27日,原三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三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0年1月,杨兴山自行拆除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五、保定市满城区凯圣兰包装装潢彩印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7年11月,凯圣兰包装装潢彩印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东苟村土地188.7亩(其中林地184.5亩)建厂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年5月23日,原保定市满城区国土资源局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该宗地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六、肃宁县河北顺泽渔具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9年6月,河北顺泽渔具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圈占肃宁县梁家村镇梁家村土地24.5亩(其中耕地16.6亩,永久基本农田16.4亩)建厂房,实际建筑物占地0.56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8月22日,肃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三个月内予以改正,并恢复土地原状。目前,河北顺泽渔具有限公司已自行拆除围挡和看护房,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七、饶阳县吉庆烟花爆竹厂违法占地案。2017年,饶阳县吉庆烟花爆竹厂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饶阳县东草芦村土地54.06亩(全部为园地)建烟花爆竹生产区及库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年8月23日,原饶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并处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八、邢台市桥东区武涛等三户村民违法占地案。2018年底,武涛等三户村民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邢台市桥东区南康庄村土地24.13亩(全部为林地)建仓库,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7月10日,邢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桥东分局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经实地勘测,实际违法占地面积为14.7亩。目前,违法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和构筑物,土地已恢复耕种条件。

  九、邢台市宝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9年6月,邢台市宝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邯郸市肥乡区大寺上镇后寺上村、大寺上村土地42.3亩(全部为耕地)建厂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9年6月13日,肥乡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该宗地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十、定州市腾越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7年10月,定州市腾越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庞村镇西坂村土地28.5亩(全部为未利用地)建厂房和办公楼,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年10月15日,原定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党政责任,该宗地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十一、辛集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2017年6月,辛集市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违法占用田家庄乡田家庄村、辛集镇孤马营村土地415.5亩(其中耕地388.2亩、其他农用地27.3亩)建客运枢纽道路和站前广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年12月25日,原辛集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立案查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目前,行政处罚已全部落实到位,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党政责任,该宗地已取得省政府建设用地批复。

关键词:违法用地,查处整改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