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特约评论员 熊志
11月5日下午,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兰州兽研所布鲁氏菌抗体阳性事件属地善后处置工作情况:截至目前,已对55725人进行了检测,检测人数占涉事区域盐场路街道人口的97.5%,省级复核确认抗体阳性人员6620人;已有337人签订补偿赔偿协议,补偿赔偿金额共计235.46万元;中牧兰州生物药厂厂长等8人被问责。兰州市从9月24日开始补偿赔偿工作。中牧兰州生物药厂承诺足额保障所有抗体阳性人员“应补尽补”“应赔尽赔”资金,第一批补偿赔偿资金1000万元已经拨付至专门账户,用于开展检测诊等工作。目前,已有337人签订补偿赔偿协议,补偿赔偿金额共计235.46万元。
布鲁氏菌病诊疗指南。来源:央广网
兰州布病事件曝光后,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国家卫健委、农业农村部派出专家与省市专家组成调查组。调查显示,系中牧兰州生物药厂在兽用布鲁氏菌疫苗生产过程中,使用过期消毒剂,灭菌不彻底,导致下风向的兽研所以及当地民众因为人体吸入或黏膜接触而被感染,不少人的身体出现异常反应。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布鲁氏菌病和艾滋病、狂犬病等一样,都属于乙类传染病,危害不容小觑。而从这次公布的监测结果来看,抗体阳性人员达到6620人,且前后的筛查检测长达半年,足以说明此次事件的波及面广,影响重大。而且,由于布病事件的上演正好和疫情的因素叠加,给善后增加很大的难度。
在这次事件中,中牧兰州生物药厂无疑有着重大责任。没有遵守安全管理和生产流程,使用过期的消毒剂,直接导致了事件的发生。也因此,药厂不仅要承担赔偿,相关生产许可、批文还被取消,主要责任人,则成为重点问责的对象。包括厂长副厂长在内的8人,这次都受到了严肃的处理。
在医药领域,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一旦出现任何漏洞,都可能触发严重的公共健康风险。所以更得严肃处理责任人,用高压问责树立安全生产的绝对红线。而就此事来看,药厂内部对责任人的处理,显然不该是问责的终点。还得追问的是,药厂对应的当地行业监管部门,是否有管理失职的责任?
另外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梳理时间线可以发现,此次事件的源头,还要追溯到去年的7月和8月,而传播感染问题真正被发现,是去年年底。中间间隔了几个月,这正是影响面如此大的原因。那么,从药厂不规范生产到传染曝光,含布鲁氏菌疫苗菌株的气溶胶在传播扩散的过程中,当地的传染病监测为何没能及时发现问题?相应的预防、控制机制,到底有没有漏洞?
据甘肃卫健委介绍,作为畜牧业重地,甘肃曾是布病流行严重省份之一,近些年来的发病率得到了有效控制。在此背景下,不管是药厂,还是当地的监管、疾控等职能部门,对布病的传播,理应有更高的警觉性,和严丝合缝的防范机制。所以,考虑到此事的严重后果,仅仅处理药厂内部责任人,显然还不够。对安全生产监管和传染病预防层面的管理责任,也应该有进一步的行动。
另外,在举一反三、严肃问责之外,对于感染者,也应该有更完善的治疗方案。像今年9月,有媒体报道就显示,很多感染者对自身的病情,以及如何治疗、为什么症状得不到缓解,抱有很大的疑问和焦虑。基于此,在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上,同样应该拿出更人性化的善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