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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云•融媒体平台项目测评服务综合比选采购公告

来源: 长城网  
2020-12-13 16: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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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云·融媒体平台是河北省县级融媒体中心的省级技术平台,截止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为河北省147家县级融媒体中心提供了“新闻+政务服务商务”的功能。按项目验收程序,拟聘请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现对本项目测评服务进行综合比选。

  一、项目名称

  冀云·融媒体平台项目测评服务

  二、比选人

  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GY/T 321-2019《县级融媒体中心省级技术平台规范要求》,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冀云·融媒体平台项目进行测评工作。通过第三方专业测试机构进行科学、公正测试,检验冀云·融媒体平台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细则的要求。

  四、测评范围及服务内容

  对冀云·融媒体平台(以下简称冀云平台)项目中应用系统软件、政务服务与民生服务、冀云平台所需能力和工具中接口开发部分以及可视化集中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中软件部分,进行统一测评。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冀云平台功能检测,包括:宣传管理服务与媒体协作模块、冀云平台服务类模块、冀云平台工具类模块等。其中,宣传管理服务与媒体协作模块主要包括:宣传管理服务、内容监管、通联协作、内容交换、培训指导等。冀云平台服务模块主要包括媒体服务、党建服务、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增值服务等。冀云平台工具模块主要包括精编生产工具、平台生产快编、网络直播、平台数据分析、平台APP定制、稿件生产、微博微信生产、图片生产、H5编辑、生产协同、报刊排版、音频生产、网络点播、内容运营。

  (二)冀云平台性能检测,包括媒体处理能力、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网络能力、网络传输能力。

  (三)冀云平台业务数据接口检测。

  (四)冀云平台可视化集中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中软件功能检测。

  (五)出具测评报告。

  五、服务期限

  条件具备后,根据比选人要求开始检测,7天内完成检测工作,测试结束3天内出具测评报告。

  六、服务标准及限价

  根据冀云·融媒体平台项目采购合同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评。比选控制限价:人民币49万元。

  七、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7.1 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2) 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7.2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八、比选申请人报名及递交申请文件 

  8.1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12月1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前,持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须包含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公司资质证明,到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西三庄街天翼路交口河北互联网大厦A座14楼)现场报名,或将上述材料电子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远程报名,联系邮箱:1409927@qq.com。比选人对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发放比选相关文件。

  8.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16时0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6时00分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天翼路交口河北互联网大厦A座14楼会议室 。

  8.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详见比选文件。

  比选申请人应将上述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一正二副(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统一包封,外封套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8.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九、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取综合评估法。比选人组建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人数为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审小组通过对比选申请人的服务方案、业绩、工期承诺、测评团队技术力量、报价等方面进行评审及打分。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长城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天翼路交口河北互联网大厦A座14楼

  联系人: 李亚恭

  联系电话:0311-89863387

  2020年12月13日   

关键词:采购公告责任编辑:裴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