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午,坝上的气温很低,但阳光正好。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哈里哈乡台子水村于素兰的小孙女正在整洁的院落里玩耍。身后4间青瓦砖房在蓝天的映衬下很是醒目,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使屋里亮亮堂堂的。
“对比旧房,那真是变了大模样。”于素兰回想着过往:祖孙三代住着3间土坯房,木质的门窗裂开了缝,夏天盆接雨,冬天塑料布堵风,一个火盆放到屋里就过了冬。
2019年初,在当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排查中,于素兰家这套建于20世纪60年代的土坯房被认定为D级危房。很快,在政府的支持下,一座砖混房在原址落成——门窗变成了铝合金材质,屋里还安上了暖气。
在乡邻帮工帮料的情况下,于素兰家盖成这套新房总计投入资金63500元,其中省级以上补助资金28000元,县级补助资金17000元,自己只拿出了18500元,新房就代替了旧屋。
住房安全有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住房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贫困人口不住危房”。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支撑,是惠及贫困群众的民生工程。
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河北省把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现住房安全有保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扛在肩上。
脱贫攻坚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被摆在了优先位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累计支持46.3亿元,通过危房改造帮助29.5万户困难群众解决了基本住房安全问题。2018、2019年河北省连续两年被住建部、财政部评定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省份。
目前,全省99.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已全部解决,实现了现有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全部解决。通过危房改造修缮加固或新建住房,贫困群众的居住环境得到提升,生活条件得以改善。
聚焦精准识别,确保全面覆盖——
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的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初衷,也是最终目标。
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为精准确定改造对象,河北省建立了多部门联合认定机制,明确改造对象认定程序和要求,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农户贫困情况进行认定,明确4类重点对象,由住建部门根据提供的重点对象名单,对其房屋危险程度组织评定,对经鉴定房屋危险程度为C级、D级的,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集体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审核程序,并进行公示公开。对改造对象全部建立台账,并逐户帮助制定改造措施,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聚焦资金保障,确保应改尽改——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不仅是高效运转的“血液”,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骨骼”。
河北省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根据地区贫困程度、改造方式的不同,因地施策,制定省级分类补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解决农村贫困群众自筹危房改造资金能力较弱的难题。同时,鼓励地方采用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兜底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农户基本居住安全问题。
聚焦工程质量,确保住房安全——
农村危房改造,改成什么样,怎么改?
为确保危房改造户易改造、改得好,一系列综合考虑河北省不同地方气候特点、人文习惯,考虑乡土材料和新型材料、传统建筑工艺和现代建造技术运用的建设标准和技术指导体系陆续出台;一系列“技术下乡”“送图下乡”、专家巡回指导等活动积极开展。省住建厅组织编印的《农房标准设计图集》《河北省村庄建筑导则》《河北省农村住房设计方案集100例》《河北省绿色农房建设与节能改造技术指南》《农村住房建筑设计构造》等送到农户手中,引导农户科学建房,建设安全、舒适的房屋。
聚焦全面监管,确保举一反三——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但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
深入一线,全面排查“回头看”,成为进一步筑牢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坚强屏障。
2020年以来,在保障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的基础上,河北省以全面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为目标,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结合防控要求,组织对全省农村住房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动态新增农村危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已实现全省动态新增住房安全问题全部解决。
下一步,河北省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收入家庭住房安全保障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的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监测,确保问题随发现、随解决。在保障贫困群众住房安全的同时,综合提升农村住房建设的品质和质量,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机结合。(河北日报记者 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