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办印发《河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2021年工作要点》。要点主要包括10个方面内容。
加强普查工作组织统筹。建立工作进展报告和不定期巡查督导等制度,进一步落实各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积极性,压实责任,全力推进全省普查工作。
制定印发普查工作方案。省普查办组织省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制定印发省级普查实施方案,各级普查办组织制定本级普查推进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分工,合理规划并加快组建技术支撑队伍,做好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力量的组织和调用,实现多方力量的科学协同,确保普查全面推开后统一组织实施。
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试点县要边普查边总结,将试点过程中的做法及时整理,从组织模式、内外业充分结合、有效利用已有数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以及推进中应注意的事项等方面形成工作经验,为全省县域普查提供借鉴。
稳步推动全面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普查办统一安排,2021年4月完成试点任务,5月正式全面启动普查工作,年底前完成各行业调查数据和成果汇总,适时启动各行业省、市、县三级单灾种、单要素评估与区划工作。
组织开展普查宣传培训。以国家统一编制的培训教材为基础,编制河北省普查培训教材,建立普查培训师资团队,全力开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普查培训。进一步加强宣传产品的开发,稳定固化媒体宣传渠道,全面开展普查宣传工作。
建强普查技术支撑队伍。以各行业领域技术支撑力量为基础,以高校、科研院所、社会机构为支撑,建立建强技术支撑团队,统筹各方技术力量,充分利用基层社区等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全社会,为全面普查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积极推进普查资金落实。按照国务院普查办确定的地方资金保障为主、中央通过转移支付适度补助地方的原则,积极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加快落实各级各部门预算安排,多方筹措资金,保障普查顺利实施。
完成普查软件系统部署。根据普查软件系统“一套软件、两级部署、四级应用”的技术架构,在省级部署普查软件系统和数据库综合平台,加快推进各行业分平台的部署,实现综合平台与分平台的互联互通。
强化普查数据成果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提供数据和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及时将普查调查数据在相关部门间共享,实现致灾部门数据和承灾体部门数据的融合。
加强普查成果运用。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见效”,推进普查数据和成果应用到日常的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治理和风险管理等工作中,让普查成果更好地服务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河北日报记者 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