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保局消息,根据《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与工作实际,河北将在3月22日至3月31日开展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受理工作。
此次申请为24小时受理,申请单位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网上申报。
具体为进入网址//111.62.218.56/#/login申报,或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中“公共服务”模块,选择“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中“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进行在线办理。
根据要求,申请时需按照《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技术好、服务优、价格低、布局合理”原则和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方可填写并上传相应材料。根据本统筹区布局规划,本次不再受理零售药店申请。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特别提示,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依照申报流程填写并上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优先纳入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随时申报。对于考察评估不合格未被纳入的医疗机构,自结果告知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提交纳入申请。申请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期考察评估工作中若出现与填报内容不符的情况,视为提供虚假材料,3年内不再受理定点申请。(记者 金玉玲 李德财)